调税使白酒“涨”声一片(2)

2009-8-20 9:22:21 新华网 评论(0人参与)

  调税不是涨价理由,价格应由市场说了算

  “大型酒企是本次调整的重点,但由于酒品众多,仍然存在可以回旋的余地。预计最终落实规定时,所有酒种不会都按照70%的上限核定税基。”邵稳重说。

  贵州省国税局总经济师付巧晨表示,国家出台《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目的是打击白酒生产企业存在的避税行为,进一步规范其纳税行为。大型白酒生产企业利润空间很大,不应把征税作为涨价的借口。

  “一些消费者预计茅台、五粮液等要涨价而跟风购买,是消费心理不成熟的表现。”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刘蓉教授说,国家调整白酒消费税是对税收来源结构的一个调整,烟酒属奢侈品的范畴,且易对身体造成危害,国家需要指导并限制其发展。该办法的出台既能实现调控经济的目标,也能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贵州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负责人表示,物价部门负责对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进行监管,茅台酒等属于高档消费品,价格由市场决定,不在监控范畴之内。

  贵州财经学院国际经济学院院长邱询旻教授认为,长期来看,高档白酒等奢侈品价格有不断上涨的趋势。“奢侈品和生活必需品有区别,有价值基础的奢侈品价格必然按照市场规律越来越高。总之,价格是该高的高,该低的低,决定因素在市场。”

  “希望贵州茅台等大型酒企多开发普通老百姓喜欢的、也消费得起的中低档产品,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邱询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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