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增一减”透视财政扶持中小企业的三大着力点(2)
税收优惠有效“减”去企业负担 市场空间不断得到拓展
去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为减轻小企业负担,新税法中规定,对工业资产在3000万元以下,员工100人以内,利润在3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比其他企业优惠五个百分点。
此外,新企业所得税法还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税。对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从6%降至3%,去年以来数次调高部分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纺织、服装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这些财税政策的实施有效地减轻了中小企业负担,使得中小企业受益明显。
同时,为了有效利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部于去年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快开展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将政府采购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将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业务,并将落实出口退税等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可以看出,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使中小企业的市场空间不断得到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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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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