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ST皇台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皇台酒业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鼎泰亨通有限公司对出售解除限售股计划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是 √否
2、北京鼎泰亨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4.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就所持有的解除限售流通股出售事宜作如下承诺:
如果北京鼎泰亨通有限公司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北京鼎泰亨通有限公司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包括拟出售的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八、其他事项
1、截止报告期,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截止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况。
3、截止报告期,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交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九、备查文件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流通股股东名册
3、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