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期望理论
期望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弗洛姆(V.H.Vroom)于1964年在《工作与绩效》一书中提出来的。这一理论认为,要分析一个人的行为,应从行为追求目标的价值与其实现的可能性来考虑。用公式表示,即为
激励水平(M)=期望值(E)×目标价值(V)。
(1) 激励水平,也可以叫激励力量,它表明动机的强烈程度,或者说是调动一个人的积极性、激发其内部潜力的强度。
(2) 期望值是指人们对自己的行为能否导致其达到目标、得到将酬的主观概率。
(3) 目标价值表示人们对某一目标的重视程度与评价高低,即人们在主观上认为这个目标对其价值的大小。
该公式说明,推动人们实现目标的动力是两个变量的乘积。如果一个人把目标的价值看得越高,估计能实现的概率越大,那么被激发的动机就越强烈;反之,动机就越微弱。假如其中的一个变量为零,那么动机的激发量就等于零,目标就无实现的可能。
当然,除了这三种基本理论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有代表性的激励理论,如亚当斯的公平理论、波特-劳勒期望机率理论、杜拉克的目标激励理论、威廉•大内的文化激励理论等。但这些理论主要是对以上三种基本激励理论的延伸,其实质内涵与基本激励理论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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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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