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大量存在 在娄底市场流通的酒类产品中,本省和外省产品各占50%市场份额;名牌高档产品销售强劲,中低档产品大众消费面广、量大。
酒类市场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稽查力度,“贿赂销售”、“买断终端”和各种不正当的“进店费”“进场费”以及一些违规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手段相当严重,如娄底迎宾馆、大溶和酒店,即使本地品牌酒进店也必须收取进场费、促销费、开瓶费。
在娄底以不同程度地“商业贿赂”支付高额进场费、包场费等,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的行为非常普遍。经销商除要缴纳一笔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的进店费外,还要给服务员开盖费。一般服务员卖出一瓶50元的酒,凭瓶盖可从酒商处获得8元的开盖费,以此激励其推销酒的积极性。每逢酒店开业、店庆,酒商们还需要“进贡”,最终这些费用由顾客来埋单,于是一瓶40元—50元的酒,在酒店卖到200多元,也就不足为奇了。
对发展娄底酒业的具体建议
为进一步发展娄底酒业,应尽快实现酒类专卖,这样才会提高酒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同时才能确保酒类市场质量,确保国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酒类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充分体现消费强市的优势。
紧紧抓住现阶段经济建设的大好时机,加强娄酒的品牌建设,大力培植娄酒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市场竞争力,努力做大做强。
进一步强化许可证的管理制度,坚决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切实保护娄酒企业的发展。
加大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管理力度,对无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商品进行严查,并依法处罚。
继续推进放心酒工程,确保酒类消费安全。
本土品牌不能“只生不养”。目前看来,消费者没有对本地品牌产生高度的忠诚度,一般一款产品流行不长时间即销声匿迹,这种“只生不养”的做法是娄底本土品牌没有大规模发展的原因之一。因此针对娄底酒企产品单一、缺少品牌的弱势,需在本土核心市场加大企业推广力度,鼓励企业不断增加成熟市场的数量,不能只在自己的区域市场裹足不前,应该走出自己的市场谋求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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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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