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经济学将企业界定为“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追求利润最大化”,一直成为许多企业引以定义自身使命的理论根据。然而,国际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对此却给出了否定性结论——“利润最大化这一概念是毫无意义的。而且,它的危险在于使盈利性变成了企业追逐的唯一目的”。
德鲁克指出,企业的使命(宗旨)是存在于企业自身之外的,它只有一个适当的定义:那就是创造顾客。因为,顾客是企业的基础,是使其持续存在、发展的动力源泉。只有当顾客对某一种商品或某一种服务有付款意愿时,才能使经济资源转化成财富,使物品转化成商品。
不难看出,国酒茅台将企业使命定义为“酿造高品位的生活”,提倡“追求品位、奉献生活”,正是在对企业存在目的、追求目标、信仰塑造等进行深度思考的基础上,因应当今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以及国人向往高品位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消费文明的意愿,所做出的“创造顾客”的理智抉择,意味着茅台将致力于创造高标准、高规格、高等级、高水平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向消费者提供一种能够体征、感知、享受,符合现代物质文明、精神文明、行为文明和消费文明要求的美好生活方式,并使之从中获得丰富的、最大化的满足。
“企业追求卓越的终极目的,就是为顾客创造价值,为员工打造舞台,为股东贡献回报,为政府分担责任,为社会创造财富”——这是茅台的领军者对茅台企业使命的理性诠释。“未来的茅台酒,将广泛应用新材料、新技术,让人一打开,高科技的气息就扑面而来,让人一品味,就能感知到高品位。”——这是茅台的领军者对茅台产品内涵的形象描述。这些诠释与描述,反映出国酒人对“企业塑造社会”发展理念的深刻认知,更表明了国酒人历经风云起伏,已将“酿造高品位的生活”转化为企业哲学,无所不在地浸透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步入新世纪以来,茅台酒的市场需求持续急剧增长,根源即在于,消费者高度认同其集高贵性、理想性、品位性、稀缺性和引领性于一身的“高品位”。如果说茅台酒在物质层面给予人们的是一种“高品位”的味觉审美享受,那么它在精神层面带给人们的,却是一种难以用金钱衡度的“高品位”的生活态度、生活方式、生活质量和生活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