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利益”净化酒类流通(2)

2010-1-20 8:52:04 《华夏酒报》 石磊 评论(0人参与)

  而经销商考虑,白酒企业在家门口做深做透,往往就意味着产品周期较长,价格卖穿,利润空间越来越薄,肯定不如做外省品牌的诱惑力大;区域性品牌的广告投放、市场费用究竟是理性还是吝啬?在经销商看来难以界定,但总感觉本地品牌的宣传力度不如外省的全国性品牌在央视上的亮相更夺人眼球;而本区域品牌为了将来战略升级所做的定位调整,更被广大经销商痛斥为“朝三暮四”——刚刚被市场接受的新品突然被换掉,大张旗鼓宣传了半年的广告语、广告形象被换掉,企业的主力产品线明明是中低端,却把宣传焦点集中在高端形象产品,对主力产品的销售拉动极其有限。

  正是在这诸多“合乎情理”的矛盾中,市场的秩序被搅混了,假酒有了生存空间,市场费用被层层截留,终端价格也如同楼市一样“骇人”,再高明的营销策划也难以落地实施,区域品牌的成长并不顺利,往往在由区到省,由省到全国的几个关键点上遭遇瓶颈。

  尽管“二维时代”生出这些矛盾或瓶颈,但区域品牌强势崛起却是大势所趋,包括豫酒在内,借2009年全国秋季糖酒会在河南郑州召开的契机,以宋河、宝丰、赊店、张弓等为代表的骨干品牌稳步发展省内市场,渐次渗透省外市场,增长势头十分明显,像宋河的盛世系列产品,宝丰的国色清香系列产品,都为河南经销商普遍接受并看好。

  化解矛盾、突破瓶颈的根本在哪里?正在于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结为一体后的“净化”效应。以品牌成长、建设市场为长远目标,厂商利益趋同,酒类流通市场势必越来越理性,恶性竞争将逐渐失去立足空间,全国性品牌与区域强势品牌构成和谐共生的酒类流通业态。当然,这一理想愿景的到来,仍然需要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在协同结盟上加快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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