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事件的导火索源自2002年的“韩日世界杯”期间。当时,茅台组织部分优秀经销商及茅台优秀员工赴韩国观看世界杯,由山东一家旅行社承办,而其中牵线搭桥的是茅台在山东的经销商姜国武。
有关部门调查发现,茅台与这家旅行社有两份不同的付费合同,茅台方面账目支出的是800万元,而旅行社方面则是按照500万元的合同收款。其中大约300万元差额,有一部分落入乔洪个人腰包。
除此之外,还有消息称,在此事件前后,贵州方面已经多次接到关于乔洪的举报,主要是关于受贿方面的。
2007年3月,去重庆参加全国糖酒会的姜国武,一下飞机就被贵州有关方面带走,配合调查乔洪案。当年11月,乔洪被批捕。
被调查时致信省领导
乔洪信中称:“如果我给弟弟批过一瓶酒,让我弟弟做过一笔我分管的业务,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乔洪喜欢看书,在中国的企业家中,他最喜欢的是张瑞敏,他给茅台员工们推荐的第一本书就是《海尔是海》。后来推荐的书目中,还有《致加西亚的信》、《细节决定成败》。
“接触不多,但乔洪人比较随和,没有架子。”一位白酒行业资深人士回忆说,外界对乔洪的普遍印象是“为人很低调”。在2007年3月份的全国糖酒会上,也就是乔洪“落马”前的最后一次糖酒会,乔洪照例给每一桌经销商敬酒,气氛融洽。
该人士表示,乔洪在茅台任职7年,确实对公司有贡献。不过他也认为,像茅台这样的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品牌早就树立了,只要任期内没有太大失误,业绩肯定是良性的。
一瓶普通茅台酒至少能给经销商带来100元到200元的纯利润,如果是年份酒,利润可能上千元,但茅台酒产量有限,要想及时拿到货,经销商们动用了各种方法。很多经销商都是情愿先打款,再等着要货,拿着各种领导批条前来提货的经销商不在少数。
据媒体报道,乔洪自己事后的表述中称,茅台60%左右的酒按年度计划分配给各经销商及重要的终端客户,另有40%的酒由领导审批决定。
2006年12月,在茅台杭州经销商会上,乔洪曾当众表示,“我没有一个亲属在茅台上班,没有给亲属批过一瓶茅台酒”。
据公开资料显示,在2007年4月26日,即乔洪接受调查期间,他曾给贵州省主要领导写信,称:“在我主管的茅台股份公司,如果我给弟弟批过一瓶酒,让我弟弟做过一笔我分管的业务,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