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商的危中之机(3)

2010-2-24 9:15:25 《华夏酒报》 马千里 评论(0人参与)

  食品商变中求胜

  无论企业大小、品牌大小,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放在一起,总是肉少僧多。机遇毕竟仅仅是机遇,机遇能否变成效益、多长时间变成效益,还需看食品商的能力。

  哪些食品商将在这场双重危机中获益?以上略举的若干条件是针对生产企业而言的,但同样适用于经销商。除了加紧完善以上前提条件之外,还有三点建议: 

  第一,不妨放大抓小。对大品牌有机会就要抓,但重点还是放在小品牌上。做到这一点并无难度,因为对于大多食品商来说,这也是一贯的做法。尤其中小食品商,在对大品牌失去竞争权的前提下,自然要把经营重点放在二线品牌甚至三线品牌上来。目前所不同的是,在对待以前的二三线品牌的战略上要做出改变。那就是在战略意识上要确认,这些二三线品牌将在一定时期成为市场主力,并且其中必然有一批升级为一线品牌。 

  第二,加强市场敏感。这里说的市场敏感主要用于对新兴品牌的锐利判断上,到底哪些新兴品牌具有成长性?

  第三,创新合作模式。食品商不是在等新兴品牌,也不是仅仅经销新兴品牌这么简单。因为仅仅运用这些常规手段恐怕难以塑造足够的竞争力,从而错失机会。我们知道,这些新兴品牌的市场开拓恰恰需要经销商的资源。对于实力相对薄弱的中小食品企业而言,他们希望得到食品商的更多支持。这一需求就给食品商提供了创新合作模式的前提。

  食品商如果能够从战略上与选定的目标食品企业达成合作,必将形成双赢的模式。 

  诸葛亮在《隆中对》中提到“待天下有变”,则刘备就可以趁机进取中原。而目前的金融危机和食品安全危机不正是“天下有变”吗?也惟其变,才有洗牌的机会,才有二三线品牌的机会;而惟其适应变,才能抓住这个机会,在新的竞争阶段大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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