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酒驾不查处 问责办案人(2)

2011-5-3 8:58:21 人民日报 黄庆畅 江静 沈文敏 评论(0人参与)

5月1日凌晨,25岁的内蒙古司机李俊杰醉酒驾车行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桥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李俊杰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159.6毫克,几乎达到醉驾标准(每百毫升80毫克)两倍,他因此成为“醉驾入刑”后北京因醉酒驾车被刑事处罚的第一人。

据了解,由于李俊杰并未对此提出听证的申请,在被查获3天后,北京交管部门将依法对李俊杰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此外,李俊杰被刑事拘留后,还将经过司法程序,最终由法院做出裁决。

同时,记者从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了解到,对于“飙车”、饮酒驾车及涉牌违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也将更加严厉。目前,首都交管部门已经对全体民警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并全面升级科技系统、配发警用器械,全力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据介绍,目前北京一线执勤交警均已经配发了带有录像功能、可以记录执法全过程的执法记录仪,在执法现场的警车上也装备了电视监控设备。利用遍布全市的电视监控系统,一旦发生闯卡、逃避执法等行为,交管部门可以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进行拦截。

同时,为了防止醉驾司机强行闯卡或暴力抗法,北京的一线交警在查处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时将装备阻车器、手铐、约束带等警用装备。在执法中,将继续保持多警种联动的形式。

同时,交管部门将充分利用移动执法巡逻车、电视监控拍摄等方式参与路面执法,突出对夜间至次日凌晨,以及酒后驾车违法高发时段的管控,重点围绕酒吧等餐饮娱乐场所。此外,北京交管部门在原有醉驾司机黑名单的基础上,已经建立“酒驾司机黑名单库”。交通民警在执法中会将查获的涉酒司机信息录入执法系统,一旦这名司机曾经因饮酒驾车行为被处罚,系统将立即做出提示,涉酒司机将受到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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