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酒驾不查处 问责办案人(4)

2011-5-3 8:58:21 人民日报 黄庆畅 江静 沈文敏 评论(0人参与)

以“危险驾驶罪”严惩醉驾行为,表明国家的决心和意志。而多名醉驾者顶风违法,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遏制“马路杀手”顽疾的任重道远。唯有让“醉驾入刑”的警钟长鸣,才能充分彰显法律的威严,确保人们的出行安全。

“醉驾入刑”警示机动车使用者要敬畏法律。醉驾行为之所以久禁不绝,除了驾驶员过于自信,对酒后驾车的危险性认知不足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法律的威严缺乏敬畏。法律非儿戏,违法当受罚。机动车使用者应当从政府以“危险驾驶罪”严惩醉驾的司法实践中,得到足够的教训与警醒。

长期以来,放纵饮酒、过度劝酒和一醉方休被人们误读为“豪放”与“好客”。然而,朋友之间的过度劝酒也许正是“酒驾”的重要推手。随着“醉驾入刑”,人们应该认识到,对司机的过度劝酒就是对法律的漠视和对他人安全的不负责任。在与司机朋友进餐时,要充分尊重他们的选择,做到不纵容、多提醒,防止把劝“醉”演绎为劝“罪”。

笔者注意到,众多网友在对严惩醉驾行为报以掌声的同时,也表达出对严格执行“醉驾入刑”的期待。鉴于酒后驾车行为的普遍性、多发性,人们希望警方能把设岗查酒驾的临时措施变为执法常态,改变过去运动式的执法方式,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性;同时,执法人员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搞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的公信力。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张勇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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