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葡萄酒“傍”名牌进入内地市场如何“变脸”(3)

2012-8-22 10:47:50 逸香网 张欣 评论(0人参与)

  法国拉菲庄园

  没有委托维权

  按照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权行为。进口葡萄酒在通关过程中必须由检验检疫部门进行检验,“傍”名牌的进口酒必须更换正确中文标签才能进入内地市场。但这些酒进入内地市场以后会不会再“变脸”呢?

  记者走访了青岛市的几个大型超市和烟酒店,在正规大型卖场并没有发现“傍”名牌的进口葡萄酒,但在个别的私营店铺里还是能够发现“傍”名牌的踪迹。对此,青岛检验检疫局食品处酒饮科的工作人员教了记者一招:“在购买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卖家索要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卫生证书,卫生证书上的品名一定是这种酒通关时的真正名称,如果进口商在进入内地市场以后更换中文标签,那么标签上的品名和卫生证书上的品名肯定是不一样的。”

  但是卫生证书在进口商手里,下游的分销商是不可能拿得出来的,而大部分消费者也不具备这样的专业知识。那么进入流通领域的山寨名牌进口葡萄酒能够被查处吗?青岛市李沧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这种“傍”名牌的进口葡萄酒的确在市面上见到过,但无法立案调查,“按照程序,我们在市面上发现了侵犯拉菲红酒商标权的酒,就需要法国拉菲庄园对这种酒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作为侵权证据,才能进行进一步调查。这就需要通过外交部门跨国执法,难度太大,而法国拉菲庄园又没有要求我们为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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