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3·15)聚焦商品领域消费者投诉三大热点:食品·房屋·汽车(2)
据了解,消费者反映的其他问题还有:有些销售商利用消费者专业知识缺乏的情况,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甚至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从中获利;有些装修公司与销售商勾结,陪同消费者购买装修建材后,再到销售商处提取回扣;有的装修公司在工程中粗制滥造,外挂公司众多,层层转包,装修质量没有
保障。
此外,装修公司不使用示范合同,口头或自制合同,在附属条款等边缘条款上设置文字陷阱,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使消费者对装修合同的投诉上升了74%。
汽车投诉增长,消费者维权难
2008年,汽车的投诉比上年增长了2.8%。消费者对汽车营销合同的投诉上升48.6%,表现在一些销售商隐瞒汽车的真实情况,将翻新车、事故车当作新车卖给消费者而事先并不向消费者声明。而对销售商的这种行为如何界定,适用何种法律,目前没有明确规定,造成消费者维权难的现状。
据了解,消费者投诉后,汽车生产企业与销售企业互相推诿,逃避责任,拖延时间。汽车企业指定的特约维修商不按规定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清单、维修出厂合格证,维修价格高,更换小零件也需要支付高昂的人工费、维修费。
由于目前我国关于汽车“三包”规定或相关的质量担保制度没有出台,使汽车质量纠纷解决缺少具体可操作的规定。退换手续麻烦,各汽车企业自行承诺的“三包”更多只能是包修,并将部分责任归为消费者的使用不当,消费者很难达到企业承诺的退车要求。
据了解,对汽车的检测机构过少,时间长,成本高,例如安全气囊等项目缺乏检验标准,使消费者维权也面临现实窘境。
针对商品领域的三大投诉热点,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经营者应当加强自我规范,诚信守法;企业应尽到对消费者认真负责的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可靠安全的服务;国家和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弥补漏洞,填补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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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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