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局通报2008年十大测绘违法典型案件(1)

2009-3-17 8:06:49 中国酒业新闻网 评论(0人参与)

  中新网3月16日电 国家测绘局16日通报了2008年十大测绘违法典型案件。

  一、杭州阿拉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擅自采集处理提供地理信息数据案

  2008年6月,浙江省测绘局根据有关部门反映,以涉嫌无资质测绘对杭州阿拉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杭州阿拉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情况下,制作三维仿真城市地图。截止到2008年5月,该公司已陆续完成了国内79个城市的三维仿真城市地图的制作,并在公司门户网站上登载。该公司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进行测绘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测绘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2008年11月24日,浙江省测绘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二条关于未取得测绘资质从事测绘活动的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测绘成果,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7.3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7.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未经审核在网站上登载三维仿真城市地图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7.6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河北建设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违法分包及河北鑫蓝图测绘有限公司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作业案 

  2008年6月,河北省测绘局在年度测绘资质注册检查中发现,河北鑫蓝图测绘有限公司承揽的测绘项目存在超范围作业的情况。经查,河北建设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2日将河北省晋州市控制及1:1000地形图测量项目分包给河北鑫蓝图测绘有限公司,该项目测绘面积17.5平方公里,超出了河北鑫蓝图测绘有限公司(丙级)资质许可的10平方公里的作业限额。以上两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四条关于测绘活动准则和测绘项目发包承包的有关规定。2008年8月7日,河北省测绘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三条关于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对河北鑫蓝图测绘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5千元的行政处罚。2008年8月11日,河北省测绘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四条关于测绘项目发包单位违法发包测绘项目的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对河北建设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作业案

  2008年5月,河北省测绘局在年度测绘资质注册检查中发现,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承揽的测绘项目存在超范围作业的情况。经查,该院在不具备从事地下管线测量资质情况下,分别于2006年5月24日、12月18日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处签订合同,实施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带状地形图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及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工程项目和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管网二次网管线探测及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工程项目。该院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从事地下管线测量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四条关于测绘活动准则的有关规定。2008年8月5日,河北省测绘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三条关于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对该院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九江大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骗取测绘资质案

  2008年1月,江西省测绘局根据举报,对九江大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九江大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在2005年12月申办丙级测绘资质证书时,伪造一名中级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以欺骗手段取得了测绘资质证书。该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测绘资质条件的有关规定。2008年2月26日,江西省测绘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二条关于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对九江大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作出吊销测绘资质证书,并处罚款人民币1.9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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