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酒业快速发展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改革开放的方针,从此,中国经济的大门毅然决然地向世界敞开,中国的商品走出国门,国际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逐渐进入国内。
上世纪70年代末,北京酒类销售都集中在北京糖酒公司,还需要派人到各酒厂蹲点。到了上世纪80年代初期,这种局面逐渐改变。生产销售逐渐放开,北京酿酒总厂等地方国营企业开始有了部分自主销售权利,糖酒公司允许各酿酒厂自销一部分产品,其他各省也逐渐放开了酒的专卖权。
从1978年到1987年,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我国酒企业经营、生产也随之被放开,企业发展步伐加快。
改革开放初期,长城葡萄酒公司开始生产国际流行的非氧化型干白葡萄酒并投入市场,1979年开始出口;上海建成年产万吨规模的黄酒机械化生产线,使我国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第一次实现了黄酒的机械化生产;天津成立了我国第一个中外合资的王朝葡萄酒公司,标志着我国酒行业正式对外开放。
1981年,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国务院决定提高酒价,而在此之前,酒价和其它商品价格一样,基本不变。1982年10月7日,国家物价局、商业部和轻工业部下达了《关于调整部分酒价的通知》,走出了酒类产品价格放开的第一步。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从改革初期的“简政放权”,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开始,经过几年的探索,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建立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本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进一步具有自主经营权,企业开始进一步加强与外资合作,引入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一步加速了企业发展。同年,中国轻工机械总公司广东轻工机械厂从联邦德国引进啤酒瓶装设备制造技术,这是我国酒行业第一次从国外(联邦德国)引进生产设备,为日后的啤酒工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1985年,我国正式确定了第一批从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转为市场调节的产品,酒精、黄酒、果露酒和葡萄酒被列入其中,从此酒类行业正式由计划经济体制走向了市场经济。1988年7月,国家出台放开商品价格通知后,名酒的价格普遍放开,此次调价幅度较大,有的国家级名酒从每500克数十元升至百元以上。此时,我国酒类产品总量从建国初期的不足15万千升,到突破1000万千升,比1949年增加了60多倍。
1988年7月之后,名白酒价格全面放开,使名酒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从1988年到1993年,汾酒连续5年销售额排行白酒行业第一,到1994年白酒总产量达到了651.29万千升,我国啤酒产量也跃居世界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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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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