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窜货的常规种类及其预防(2)

2009-10-14 8:19:41 《华夏酒报》 崔自三 评论(0人参与)

  窜货的预防

  既然窜货的种类如此之多,那作为厂商,该如何进行有效预防呢?

  1.从源头上抓起。

  一些快消品厂家之所以发生严重的窜货事件,跟企业产品品类单调、产品区别小、发货流向缺乏有效管理等原因有关。对此,企业必须从源头着手,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提供丰富的层递性梯队产品。

  要真正做到“销售一代、研发一代、推广一代、储备一代”,只有产品品类丰富了,才不会因为产品过于单一,而给窜货埋下祸根。

  (2)从产品标识上下功夫。

  企业可以设立明标记和暗标记。明标记,是指产品生产的时间及产品内外包装上经销商所在的市场名称、名字打码等;暗标记,是指企业秘密留下的产品代码或标识,还可以巧用防伪标志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等等。

  (3)建立详细的发货登记流程。

  企业库管人员在发货时,应清晰地记录发货的客户名称,具体的生产日期、数量、车牌号、司机姓名及其住址等相关资料,从发货上防止一些经销商的窜货企图。

  2.建立严厉的窜货处理惩治办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想预防和有效处理窜货问题,建章立制必不可少,只有通过“法制化”的处理手段,才能真正威慑那些“敢越雷池者”。这里包含两层含义:

  (1)建立具有较强“警示意义”的渠道商窜货的惩治制度。

  对窜货的当事人要严管重罚。对于处罚的幅度,应参考每次窜货所带来的收益及其成本。企业要抬高对渠道商窜货的成本,让窜货的收益远远低于所处罚的标准,这样才能有效管控渠道商的窜货“越轨行为”。比如,某著名外企啤酒品牌曾出台一项规定,对于窜货者,不论窜货的数量,一旦查实,一次性罚款20万元。该企业的口号就是“窜货,让你窜得倾家荡产”,此举取得了较好的管控效果。

  (2)建立相关市场窜货营销人员的“连坐”处罚制度。

  一个巴掌拍不响。不论是哪个环节的窜货,都跟营销人员疏于管理、怠于管理、懒于管理等“不作为”有关。因此,要想“根治”窜货,就必须让相关营销主管、当事业务员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只有与他们的经济利益挂钩,他们才会重视窜货监管,才会对客户及市场进行有效的过程管理和帮扶。

  3.重新构建渠道体系。

  通过科学、合理的渠道结构及其体系构建,从渠道组织上避免窜货现象的发生。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渠道长度。

  要尽量缩短渠道环节或链条。比如采取直分销模式,实施渠道扁平化。渠道链条越短,越容易控制窜货行为。

  (2)渠道宽度。

  指合作渠道的数量,是采取独家分销、选择分销,还是密集分销,这需要根据企业对市场的管控能力及市场定位来确定。如果企业营销管理平台搭建完善,就可以采取选择分销、密集分销。

  此外,市场如果是企业的基地市场(根据地市场),投入了较多的人员管理,也可以采取选择分销或密集分销,且不必担心失去控制。如果是未来图谋的战略市场,也可以采取独家分销的方式,最大限度地避免窜货“诱因”。

  (3) 渠道广度

  指渠道类型多寡,渠道种类越多,销售的机会也就越大。但如果渠道类型过多,则会因缺乏有效的管控,而成为窜货的“导火索”。因此,对厂商来说,到底是采取流通渠道,还是现代渠道、互联网渠道,抑或兼而有之,或者先选择哪一种渠道,后选择哪一种渠道,都要根据企业对渠道的掌控力来确定。

  4. 深度分销、协销的实施。

  笔者在多年的快消品销售管理实践中体会到,有些窜货事件的发生,跟营销人员没有“贴近”渠道商有关,由于不了解渠道商,不清楚他们产品的流向、流速、流量,因此为窜货的发生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对此,在企业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厂商应尽可能通过设置办事机构、分公司、营业所等方式对渠道操作进行精细化管理,通过深度分销、深度协销,严格销售区域划分,严格层级管理,对渠道商进行贴身顾问式销售,最大限度地减少窜货发生的几率。

  窜货是众多快消品企业难以根治的顽症,窜货问题能否有效解决,从一个方面可以决定一个市场的兴衰成败。

  作为厂商,只有明晰了窜货的类型,把握了处理窜货的方法,变“人治”为“法治”,才能对窜货做到未雨绸缪,从而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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