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先生等人为查明该啤酒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事故发生后将爆炸后的啤酒瓶送入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最后结果表明该啤酒瓶瓶虽刻有B瓶表示,但明显属于超期服役,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啤酒瓶最多只能使用两年,周转十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产品“因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彭先生认为该啤酒在没有进行曝晒、撞击、晃动、不适当开启,甚至连开启都没有的情况下突然爆炸,纯粹是酒瓶质量问题,是超期服役所致,与消费者没有任何关系,厂家理应积极主动与消费者协商,处理事情。如今生产厂家却采取逃避拖延的方式来推脱责任,实在是令人无法接受。
接到彭先生的投诉后,记者第一时间与雪花啤酒武汉公司取得联系,市场部的栾经理向记者表示他们已经在处理了,并向总公司做了汇报,并告诉记者会尽快回复相关情况,然而时至记者发稿前也未接到任何雪花啤酒公司的回复。
雪花啤酒:质量频出问题遭质疑
据悉,今年四月份,雪花啤酒开始陆续的更换包装,啤酒瓶原来是620毫升,现在是580毫升。然而,更换包装后的雪花啤酒频频发生爆炸事件,让消费者心头多了几分担忧。
雪花啤酒瓶连续自爆让消费者忧心不断,雪花啤酒质量是否真有问题也开始遭到消费者质疑。近期,许多消费者向本刊投诉雪花啤酒内含有不明漂浮物,无法饮用。安徽的韩先生于2009年8月20日购买了四箱雪花啤酒(勇闯天涯)啤酒,快喝完一瓶时发现瓶里有漂浮物,拿过一瓶没有开盖的的仔细一看还是如此,韩先生表示现在他已把剩下几瓶全部收藏,等待雪花公司来处理,但是等接到处理人员的电话时,雪花啤酒公司处理人的态度恶劣让韩先生很是不满。
另一位河南的蒋先生也向本刊反映,7月30日晚,蒋先生和朋友聚会,在小区门旁商店买了一箱雪花啤酒。560ml/12瓶,生产日期(批次)090611/13:03B7,开启其中一瓶啤酒倒酒时居然随啤酒流出一截明显是燃烧后的蚊香。后来越想越恶心,不知对身体有什么损害?蒋先生质疑雪花公司连瓶子都刷不干净还谈什么产品质量和安全,QS标志只是花钱买来的一个摆设吗?对此,蒋先生表示要雪花公司必须作出合理的解释。
食品饮料的消费安全关乎着老百姓的健康,当消费者将目光放在品牌啤酒上的时候意味着一种信任。当这种信任被打破,损失的不仅仅是商家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雪花啤酒作为一大品牌,频频发生如此严重的质量问题,不免在消费者心中慢慢失去信任,其当初树立的良好形象很可能毁于一旦。
质检部门提醒:谨防啤酒瓶爆炸伤人
首先、在购买啤酒时应选择外观较新的“B”字瓶,对表面有擦伤、磨损的啤酒瓶要特别注意,谨慎使用。箱装啤酒相对于捆绑等普装啤酒的瓶体质量更有保障,有条件的消费者应尽可能地购买箱装啤酒。其次、消费者在购买及饮用啤酒时要注意自我防范,轻拿轻放,避免激烈摇晃和碰撞。特别注意不要让儿童购买啤酒。第三、啤酒的储存温度以4℃~15℃为宜,同时要注意避光保存。不要直接将啤酒放入冰箱冷冻室进行急降温,冷藏储存时不能将啤酒整捆放进冰箱,冷藏温度不能太低。第四、掌握正确的开启方法。开启酒瓶时,要正确使用起瓶器,将瓶子正放,远离面部,避开人群。第五、饮用啤酒时,待啤酒开启后再拿上餐桌,切忌将未开启的瓶装啤酒放在餐桌上或离人较近的地方,避免因人为碰撞或踢翻导致啤酒瓶爆炸。最后、一旦啤酒瓶发生自爆或因此造成伤害,消费者应尽量保存碎片及现场,并及时通知商家或消协等部门查看,分析原因,最大程度地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