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虽是新案曝出,却是陈年旧账。问题是,这家企业为何能够连续三年虚增利润、隐而不发。
五粮液虽是新案曝出,却是陈年旧账。问题是,这家企业为何能够连续三年虚增利润、隐而不发
对号称“中国酒王”的五粮液而言,2009年看来确实“有点烦”。
这边,是证监会、四川省国资委、纪委等监管部门陆续介入调查;那边,是小股民不屈不挠的维权行动步步升级,大有不达目的不罢休之势。
起因:小股东告状
2009年4月,四名上海小股东委托上海李国机律师事务所,以五粮液年报造假和2006年至2008年涉嫌偷税漏税19.51亿元为由,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始搅动一池春水。此案因成都市中院认为:起诉人未提供“行政处罚决定或公告”等相关证据,故不予受理。至此,五粮液一案似乎要风平浪静了。
然而,一纸突如其来的调查公告,又把五粮液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9月9日午间,五粮液突然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消息如重磅炸弹,震动业界。五粮液股价随之陡转直下,盘中一度触及跌停板,最后以22.60元收盘,下跌6.22%。当日,五粮液成交金额高达到50.95亿元,刷新上市以来的成交纪录,似乎显示有大资金在恐慌出逃。
9月23日,证监会发出正式通报,称“五粮液涉嫌‘三宗罪’”:已查出五粮液公司涉嫌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证券投资行为及较大投资损失,未如实披露重大证券投资损失,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等三大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依法按程序作出行政处罚。
五粮液的第一宗罪——与几年前其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损失有关,未调整利润,虚假记载;第二宗罪——仍与其子公司五粮液投资有关,未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虚增利润;第三宗罪——与其另一控股子公司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营收数据差错有关。
五粮液事件终于浮上水面,成为当日中国资本市场头条新闻。
五粮液对上述通报,只承认三条“罪状”的其中之一。五粮液辩称,2007年度报告在披露主要控股子公司供销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数据时,将供销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725066.15万元误录入为825066.15万元,金额数据出现差错。但数据差错,未对股份公司200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合并数据实际情况构成影响,合并数据不存在虚假披露的情况。
针对五粮液“误录”,造成主营业务收入多了10个亿的说法,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周爱文律师认为并不可信。他说:“从消费税的计税收入与酒产品的成本、利润之间的关系发现,五粮液三年来至少存在偷税约10.11亿元的嫌疑。”如果此嫌疑成立,或将成为五粮液的第四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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