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峥嵘 五春秋服务行业结硕果———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三届理事会工作回顾(1)

2010-4-12 9:26:38 《华夏酒报》 评论(0人参与)
  在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中,五年只是沧海一粟;在千年文化的酿酒历程中,五年只是短暂一瞬。然而,就是这短短的五年,让我们真实地领略到了市场的纷繁;就是这短短的五年,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了行业的进步;就是这短短的五年,让我们真切地体会到了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三届理事会引领行业、服务企业的峥嵘岁月和诚挚之心。

  回望和梳理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三届理事会五年来的工作,我们看到,中国酿酒工业协会走过的五年,正是党和国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的五年,也是中国酿酒行业整体走出阴霾,逐渐复苏,取得长足发展的五年。

  五年来,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酿酒行业遭遇了市场竞争的历炼,国外品牌的分割,结构调整的阵痛,可谓困难重重,举步维艰。但是,我们欣慰地看到,这一切并没有阻挡行业的发展和进步,经过协会三届理事会和全体行业同仁的不懈努力,大胆创新,酿酒行业保持了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势头,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令人鼓舞,使人振奋。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三届理事会五年来的桥梁、纽带作用也开展地有声有色,硕果累累,在产业政策、社会责任、食品安全、行业信用、品牌创新、科技创新、循环经济、标准修订、生产准入、人才建设等诸多方面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推动产业政策调整 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行业组织的身份决定了行业协会在工作中一定要以维护行业利益、会员利益为己任,敢于向政府反映行业的实际情况和会员的呼声,维护企业正当权益。五年来,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三届理事会在事关行业和企业的产业政策调整上,从来就是旗帜鲜明地为企业据理力争。如在税收问题上,根据酒精产品的用途性质,建议免除酒精产品消费税;对啤酒,应维持生产企业从量计征消费税不变,在营销过程中按销售额加征从价消费税,以平衡高低悬殊的零售价;对白酒从量消费税,由于征管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形成的负面效应,应该予以取消;对葡萄酒,广告费税前列支比例应相应提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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