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宁夏一个产区,酿酒葡萄种植面积就达到50多万亩
欧洲:
葡萄酒立法纷繁复杂
欧洲葡萄酒立法如果以笔者上面提到板块两分,显然可分为两个极端:一部分国家大力促进葡萄酒产业发展立法;而另一部分则倚重葡萄酒社会安全立法。
西欧:葡萄酒产业扶持发展立法
葡萄酒生产大国的法国,是当今世界葡萄酒立法的鼻祖。其逐步成型的AOC立法是解读法国葡萄酒的一把最重要的钥匙,也成为葡萄酒产业扶持发展立法的模板。
法国葡萄酒的AOC体系有点类似于贵族等级制度,礼数繁复,越往高级走,规定和限制就越多;越往高级走,则传统规定也就越多。而且,从总体来看,AOC法定产区内的分级,又缺乏统一的定制,外人难得其要领。但是,又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也是法国对世界影响最为深远的制度之一。
AOC体系的精髓体现在,法国人创造的一个词叫做Terroir,类似于中国风水,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但它没有中国风水迷信的成分,所以笔者把它翻译成“风土”。风土表达了葡萄酒品质与土地息息相关的这样一个文化社会现象,并由此经过几代几十代人的积累、传承、流变而形成法律规制,深刻地影响着西方国家葡萄酒产业的发展。
这套规制实际上是葡萄酒品质与葡萄园土壤保护、庄园土地连贯性传承下来的历史文化积淀打包而成的相关规定。
风土深刻地影响着全球其它葡萄酒生产和贸易。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世界贸易组织成立,法国与欧洲其它国家抱团成功地将葡萄酒AOC法律规制的减缩版放入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也称TRIPS协议),并将法国的“风土”这个词用英文Geographical Indication (地理标志)这个法律术语来表达。
这是法国及欧洲对葡萄酒风土有关的法律制度推行到全球的最成功的营销。
以此为契机,这为法国及欧洲其它国家的一些著名产区,如香槟区的香槟酒,在全球受到保护开了一个好头。
今天,风土及地理标志横向对相邻农产业,如奶酪、蔬菜、水果甚至肉类生产,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现在,新世界对法国这套“吞云吐雾”的AOC法律规制颇有微词,理由是,AOC系统中,有些产区的规制与质量控制没有任何联系,强调既往的价格,甚至把价格追溯到100年前,过重强调酒从哪里来。旧世界的意大利、西班牙等都有与法国相类似的葡萄酒立法。
北欧:葡萄酒产业社会安全立法
但是,在社会福利充分且社会制度严谨而守旧的北欧国家,情形可能稍微不同。酒类售卖渠道受到更为严格的控制。
在瑞典,葡萄酒不是随便找一家超市就能买到的。现有的瑞典国有独营的专卖超市(Systembolaget)连锁体系,有点像中国的国有企业。这个国有超市连锁体系垄断了整个国家的,除啤酒及酒精度低于2.25°的酒之外的所有进口葡萄酒、烈酒售卖。
所以,我们看到,北欧国家涉及葡萄酒的立法往往在葡萄酒立法的第二大板块:葡萄酒社会安全立法体现得更多一些。而关于促进葡萄酒产业发展立法板块,则因为没有产业基础,而变得不那么明显。
而欧盟层面的葡萄酒立法,则是一锅东北乱炖。不但两个板块的法律诉求要考虑,成员国十几个官方语言下的葡萄酒法产业规制也要统一和协调。因此,欧盟当今的葡萄酒立法是世界上最为复杂的。要把现行有关欧盟的葡萄酒立法算下来,光法条就成千上万页,涵盖了从葡萄种植到葡萄酒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