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伊战争”终告结束 两“ 杜康”携手谋发展(3)

2009-3-30 9:00:16 《华夏酒报》 石磊 评论(0人参与)



  1996年,汝阳杜康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汝阳杜康”商标并获得注册。

  2004年,法院判定汝阳杜康的“杜康河”、“杜康泉”、“杜康村”三大商标侵权,伊川杜康胜诉。

  而2007年8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汝阳杜康”由汝阳杜康持有合法。

  在10余年互有胜负的争斗中,“杜康”品牌蒙受着惨痛的损失。上世纪90年代,当中国的白酒企业纷纷通过各种战略模式竞争市场资源,传播品牌形象的时候,“杜康”间的争斗却愈演愈烈,伊川、汝阳每年召开的经销商大会都是戒备森严,对会场上的任何一张陌生面孔都成为重点防范对象。

  在2001年郑州举办的全国糖酒会上,双方在展会上各自打出“正宗杜康,根在伊川”和“汝阳杜康,酒祖故乡”的广告,最后销售人员大打出手,不得不由警方出面调理。至此,“杜康”间的“口水战”、“文斗”升级到了拳脚相加的“武斗”,“酒祖”的形象在全国客商众目睽睽之下跌落到了谷底。

  这样的环境中,谁的日子也不会好过。2002年8月,伊川杜康累计亏损14141万元,负债227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0%,严重资不抵债,宣布破产。随后伊川杜康实业有限公司以4501万元拿下了伊川杜康酒厂。

  2006年12月,汝阳县委县政府成立机构,对经营不力、债务沉重的汝阳杜康进行破产重组,2008年6月22日,郑州百瑞信托有限公司以1.5亿元的价格成功拍得汝阳杜康。

  虽然各自经历了重生,但由于“杜康”品牌形象已在常年的争夺战中大为失色,加之被商标争夺战牵制了太多精力,无暇专注于市场运作,伊川杜康和汝阳杜康的经营业绩都差强人意,2008年两家合计尚不足5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亿元,“酒祖”声名,其实难符。
   
  和平曙光 几隐几现

  对于“杜康”争夺战的出路,其实不仅是旁观者清,即便是作为当局者的伊川杜康、汝阳杜康,心里也十分明白,唯有实现统一,寻求合力,才能真正挖掘出“杜康”品牌的核心价值,使之成为市场竞争的利器。

  为了实现“杜康”品牌的统一,各方面都曾做过大量的工作,也曾几度看到成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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