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天价索赔案”是维权过度,还是敲诈勒索?(1)

2009-12-4 11:01:43 千龙网 侯毅君 评论(0人参与)

  
  陈现涛的妻子庭审后拿到判决书边看边哭  

  两名男子在山东济宁的一家饭店吃饭时,在所喝的燕京啤酒中发现一块玻璃碴儿,二人进京向燕京啤酒公司索赔5000万元,结果被警方刑拘。12月2日,顺义法院一审认定两名男子构成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和1年6个月。

  如今,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维权过度”的新闻频频见诸网络和媒体,有律师认为,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纠纷,消费者向经营者索赔多少钱都是正当权利,不应构成敲诈勒索罪。但也有律师指出,凡事都有一个度,如果超过了限度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两名男子在山东济宁的一家饭店吃饭,席间,在所喝的燕京啤酒中发现一块玻璃碴儿,事后,两男子进京,向燕京啤酒公司索赔5000万元,结果被警方刑拘。这就是备受媒体关注的“‘燕京啤酒’天价索赔案”。12月2日下午,这起案件一审落判,顺义法院认定两名男子构成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和1年6个月。

  ■喝出玻璃碴儿让餐厅写证明

  2008年10月4日晚,周瑞珂和朋友陈现涛等人一起来到山东济宁的一家饭店吃饭,席间几人要了几瓶燕京啤酒。服务员在替三人倒酒过程中,突然倒出了一个碎玻璃碴儿。

  陈现涛归案后向警方供述,他是第一个看到这片玻璃碎片的,当时餐厅的人给送酒的人打电话,送酒的人也解释不清碎片从哪儿来的。“玻璃碴儿大约有5厘米长,颜色跟啤酒瓶的比较像。”陈现涛说。三人立即找到饭店的服务人员,为他们开具了相关证明材料。饭店老板告诉他们,这些啤酒是从燕京啤酒邹城分厂拉来的。

  事后,周瑞珂和陈现涛找到燕京啤酒邹城分厂,提出了5000万元的赔偿要求。面对二人提出的“天价”赔偿,啤酒厂表示只能赔偿两箱啤酒,二人无果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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