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下旬,周瑞珂和陈现涛带着那瓶有玻璃碴儿的燕京啤酒,来到燕京啤酒公司位于顺义的总部索赔。二人同时还带上了饭店开的证明材料,和燕京啤酒邹城分厂赔偿的两箱啤酒。10月28日下午,在与燕京啤酒负责人谈判前,周瑞珂还特意给妻子打电话报告了“进展”。随后的几天,家人一直都联系不上周瑞珂。
同年11月1日7时许,周瑞珂的家人向顺义公安分局报案,称周瑞珂去北京燕京啤酒厂维权时“失踪”了。约1小时后,顺义公安分局回复,称周瑞珂因敲诈勒索已被刑事拘留。
那么,在燕京啤酒公司,周瑞珂和陈现涛究竟是怎么谈的?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显示,2008年10月22日至28日,陈现涛、周瑞珂7次到啤酒厂谈判。首先接待两人的燕京啤酒公司售后服务部主任刘某称,当时两人拿着理赔时的收条和内有玻璃碴儿的燕京啤酒瓶,索赔的主要理由是酒中有玻璃碴儿,喝酒给他们身体和精神造成了损害;再就是二人喝的啤酒生产地与商标标注地不一致。随后,两人又拿来起诉啤酒厂的起诉书,要求见啤酒厂的老总。
同年10月28日,两人第7次来到啤酒厂时,接待他们的是酒厂保卫部的负责人王某,“看他们这样的态度没法解决此事,当时就报警了!”王某说,两人对他说,要不给5000万元,他们就去起诉,给酒厂造成不好的影响,还搬出“三鹿奶粉”事件吓唬他。
在庭审过程中,陈现涛说,他一开始并没有提出5000万元的索赔数额,后来到北京跟燕京公司协商时,对方总说可以跟公司高层面谈,但一直没见到,所以最后一生气就“脱口说出的”。
■构成敲诈勒索 两男子均获刑
12月2日下午,陈现涛的妻子董女士早早来到顺义法院。董女士称,自从去年10月28日丈夫被抓,她一直未见到他。对于丈夫进京向燕京啤酒公司索赔5000万元一事,董女士说她和全家人都劝过,但丈夫根本听不进去。案发前,他主要做药品代理销售。自从被抓走后,家里存放的几万元的药全过期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瑞珂和陈现涛二人多次到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称所喝的燕京啤酒酒瓶中有异物、商标标注的生产地与实际生产地不一致为由,以向法院起诉、损坏燕京品牌形象相威胁,向燕京啤酒公司索要人民币5000万元。二人行为已经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二人系犯罪未遂,法院对二人依法减轻处罚。最终,陈、周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1年4个月。二人表示,回去再考虑是否上诉。
听到判决后,董女士泪流满面,走出法庭时步履有些不稳,最终她蹲在法庭门口的角落里痛哭起来,过了几分钟才从地上站起来,拿着判决书边哭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