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这样说,茅台这些年来对茅台酒质量的恪守,对经营诚信、价格诚信和推介诚信的恪守,实际上就是对中华酿造文明传承与创新发展的恪守,是对现代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奉献,也是对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尊重和维护。
在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一个全球性挑战矛盾的历史背景下,茅台确立和践行以“四大诚信”为核心元素的企业价值观,提出了“酿造高品位的生活”的经营理念。这与茅台在生产领域确立和坚守的“四个服从”(即成本服从质量,产量服从质量,速度服从质量,效益服从质量)的“质量第一”生产方针,遵循茅台酒酿造的自然法则和客观规律,恪守“长期陈酿,精心勾兑”以确保产品质量的铁律,按照质量受“人”、“机”、“料”、“法(工艺)”、“环”影响并对这五个要素进行严格管理与监测及至“上拓”和“下延”所进行的系统管理,统一而和谐地融合为一体,展示了茅台作为“国酒”企业所特具的现代文明人文精神和企业价值观取向。
构建和谐,推进茅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30年改革开放的进程中,茅台面对产业环境、竞争环境存在的主要矛盾与挑战,坚持以推进企业开创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的格局为目标,按照“继承创新,构建和谐”的思维路径,正确认识、不断化解了企业在前进中遇到的诸多新问题、新矛盾。概括起来,就是辩证地处理好了七大关系——
(一)辩证处理“快”与“好”的关系。我们认识到:企业经济要实现又好
又快发展,“快”与“好”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既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更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
诚然,茅台要巩固自身的“国酒”地位,在中国白酒行业中真正成为和发挥“排头兵”的引领作用,没有一定的领先规模实力和经济实力,就没有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的“历史话语权”。但是,我们提高茅台的经济实力和规模实力,并不是简单地以产品数量的增长和生产能力的提高去比争同行对手,而是坚持以保证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效增长的“质量”去赢得竞争优势。
改革开放30年间,茅台在扩大茅台酒年产能和年销售量上,始终不渝地坚持了“四个服从”的生产方针。具体来说就是:在茅台酒生产上,不管原材料市场价格发生何种变化,始终坚守“5:1的投入产出比率”,不设超产奖,只设质量奖;并且,一律采用能够确保茅台酒质量的、产自于茅台酒用粮基地和赤水河流域的地产糯高粱与小麦。在对生产班组产酒率的考核上,只设立质量奖,不设立超产奖,鼓励生产工人把保证茅台酒质量放在第一位。在茅台酒销售上,坚持储足老酒,决不违背“不挖老窖,不卖新酒”的铁律;同时,不管市场对茅台酒的消费需求出现怎样“饥饿状态”,每年都坚持按照五年前的实际产量来制定当年的销售计划,决不开计划外的超量供应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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