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30年来,茅台酒年产能力的快速增长是建立在确保茅台酒质量上的增长,市场销售出现的增长也是在确保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上的增长。
(二)辩证处理茅台酒酿造工艺“继承”与“创新”的关系。茅台酒统酿造工艺,是历经2000多年锤炼形成的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中华酿造文明的瑰宝。其道法自然的原理、天人合一的设计,既是自然法则中现象与本质、偶然与必然的体现,又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进程中可能与现实、目的与规律的统一。
我们在茅台酒酿造工艺上讲“创新”,就是要把茅台酒古老、原始、科学、合理的传统酿造技术经验,与现代先进科学技术有机地、完美地融合起来,并从规范操作规程与科学理论总结的高度,使其更为具体地展示它的规律与法则。
从这个意义上说,茅台讲“继承传统”的本来之义,是坚持科学精神,尊重自然法则和遵循规律。我们守望茅台酒酿造工艺的传统,实质上也是一种创新。换言之,是以继承为前提的创新,是保护传统的创新。我们通过科学研究探索,从理论上创新总结的“高温制曲、高温堆积、高温发酵、高温接酒”,以及“八个统一,八个确保”生产操作规程,就是对茅台酒传统酿造工艺的最好继承,也是一种最具科学精神的创新。
(三)辩证处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在如何看待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问题上,我们一直坚持这个思想观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资源作为代价去牟取眼前的经济增长。因为,从一定意义上讲,传统白酒的生产是一种基本依赖于生态环境资源的产业。
我曾在许多场合以“离开了茅台就生产不了茅台酒”为题,反复解释这样一个已为当年各地生产茅台酒试验不成功的经验总结:传统固态发酵白酒生产工艺,是一个开放式的自然发酵过程,它依靠的是自然环境和气候,利用的是环境中微生物群,而不是简单的纯种微生物发酵。环境中的微生物群的生长、繁衍及训化,直接受环境的影响。
从这个角度认识问题,如果不采取科学的循环经济途径来控制、调节、利用可再生资源,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就会因长期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染日益加重对原有微生物环境资源的破坏。
所以,这些年来,我们坚决破除“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误观念,高度重视对茅台酒生产环境的保护。如我们规划投入近10亿元建设茅台酒循环经济工业园,已投资3亿余元在原生产工厂区绿化环境、改造生产实施、提高空气质量、保护酿造用水质量等举措,就是力求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四)辩证处理发展生产与加强科研的关系。在这方面,我们以茅台酒技术中心为依托,积极地致力于对茅台酒健康特性研究,致力于酿造微生物体系的研究,致力于食品安全体系中关键技术的研究,致力于白酒风味物质的研究,还采取产学研相结合的办法致力于对酿造环境的研究,致力于有机原料种植环境的研究。我们通过开展上述科研活动,不断深入地揭示茅台酒蕴涵的科学本质,彰显茅台酒“绿色,有机,自然,健康,人文”的高品位价值内涵,引领了中国白酒市场理性消费的时尚潮流。
(五)辩证处理长期利益与短期效益的辩证关系。为此,我们克服“物本发展”思想,确立“人本发展”观念,彻底走出了“急功近利”的发展误区。始终不渝地把奠定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基础,维护消费者利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作为企业发展的追求目标及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六)辩证处理主营业务与多种经营的关系。我们克服“孤立发展”思想,确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念,通过不断深化企业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成功地突破历史形成的茅台酒产能“瓶颈效应”,提高了企业应变市场竞争的抗风险能力。同时,通过运营“贵州茅台”进入资本市场,使茅台完成了传统单一生产型企业向资本运营型与生产经营型同为一体的现代化集团公司企业转型的历史性跨越。
(七)辩证处理企业“利益链条”相关各方的关系。我们按“构建和谐企业”的总体战略理念,促进传统“产品价值链”转向新型的“品牌价值链”,将包括企业、国家、经销商、供应商、消费者和企业员工在内的相关各方的利益关系,融合到资源共享、市场共建、利益共赢的“茅台利益共同体”中来,使茅台步入了以追求卓越、奉献社会为主线的经济社会系统和谐发展轨道。
茅台改革开放30年开创的科学发展新格局,除了企业自身所付出的努力,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党和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我们决心在目前和未来的改革创新中,继续弘扬“爱我茅台,为国争光”的企业精神,持续地推进茅台的又好又快发展,为贵州实现经济社会历史性跨越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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