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自精神”
“自讨苦吃,迎难而上”、“自出难题,奋发图强”、“自加压力,争创一流”、“自强不息、追求卓越”——在茅台的企业文化里,“四自精神”一直是核心的力量源泉。
回首中国白酒行业自改革开放以来所走过的发展道路,没有哪家企业遇到的困难、挑战和风险有茅台这么多、这么复杂、这么严峻;尽管如此,茅台总是在一种“无形力量”的支撑、推动之下,顺利地渡过难关,并成功地将挑战化解为发展的新机遇。
只有登上峰顶,才有眺望更高巅峰的宽阔视野和持续攀越的气魄。我们从不自满,更没有停滞不前,而是摈弃“小富即安,小胜即欢”的狭隘观念,登高望远,向更高的发展目标发起新一轮的“冲刺”——再建“万吨”工程、打造“百亿集团”。这是茅台应对市场竞争,巩固国酒地位,保持行业领先,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
我们清楚地看到,按照茅台酒年产万吨的现有规模能力,尚不足全国白酒总产量的千分之三,既不能满足国内市场对茅台酒的日益快速增长的消费需求,也不能支撑、提高、扩大酱香型白酒的市场占有率。茅台拥有的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资源,以及基于这一资源条件形成的独树一帜的传统酿造工艺,实际上如同一把锋利的“双刃剑”,既能保证茅台在中国白酒五大香型流派中“独领风骚”,同时却又牵制着茅台难以与其他香型白酒在销量上“平分秋色”。
浓香型白酒生产能够科技现代化,勾兑技术与己酸乙脂也可以工业化。从投入产出比率上看,3.5斤粮食可以生产出1斤浓香型酒,生产周期顶多六、七个月,并且能够实现规模生产。相比之下,酱香型茅台酒的生产则须恪守三个法则:严格按照自然节令变化的规律,“端午踩曲,重阳投料”,一年一个生产周期,以及同一批原料要历经八次摊凉加曲堆积发酵和入池发酵、九次蒸煮、七次取酒的工艺流程;必须恪守5:1的投入产出比率(即5斤原粮只产1斤酒),并只能采用地产有机高粱和小麦以确保茅台酒品质稳定不变;必须恪守“长期陈酿,精心勾兑”的质量控制标准,决不违背“贮足陈酿,不卖新酒”的质量铁律。
这意味着,茅台若要扩大生产能力,从扩建工程开始到产品出厂计算时间,最快也需要六、七年,成本之高、耗时之久,令其他白酒企业难以想象。
从1952年至1978年,茅台酒年产量由75吨增长到1000吨,费了26年的艰苦努力。此后,提高到2000吨,花了14年;增长到10000吨,付出了13年;而达到2007年的16800余吨,则仅用了4年时间——茅台产量的加速提升,不仅是茅台酒生产工艺改良的结果,也是茅台“四自精神”的体现。
如今,茅台不仅已拥有一支由国家级、省级评酒委员和白酒酿造专家领衔组成的业界一流科研队伍,而且构建了一支具有顽强“四自精神”、并已树立起“立足茅台,奉献社会,成就自我,完美人生”的企业团队。
“四自精神”的核心是茅台企业团队的凝聚力。人才队伍的智慧集群,是推进企业发展最重要的生产力之一,这也正是我们十年来毫不动摇地坚持“以人为本”、实施“创造事业吸引人才,倾注感情感染人才,激励机制留住人才,架构平台塑造人才”人力资源开发工程的根本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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