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出于防范垄断对市场竞争效率造成损害的考虑。商务部的解释十分清楚,可口可乐公司在碳酸饮料市场上具有垄断地位,但是在果蔬汁市场上却没有优势。假若集中后,可口可乐公司利用其在碳酸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采取措施,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对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造成挤压,都将会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可以想象,可口可乐的修正方案没有完全解除商务部的担忧。与此同时,网络调查显示相当多的受众对并购并不认可。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一个相互开放的市场上,并购不应该是单方向的,而应该是双向的,就像美欧之间经常发生的跨国并购一样。但是,在中美之间,并购却存在很大的不对等性。在2008年9月美联社有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一篇评论文章中,作者指出:“中国是外资看好的最主要目的地,但成熟企业被收购之事在中国极少发生。”
这段话显然存在两个事实上的错误。其一是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并购已经发生过许多起,作者显然对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状况不了解;其二是对中国公司在美国的并购屡屡受阻置之不谈。从中海油、海尔等中国公司在美国的并购接连遭遇挫折来看,美国一些人对来自中国的商业并购案还带有种种歧视看法。这样的意识形态导向,不仅阻碍了正常的并购活动和资本、要素的跨国流动,也对美国的开放形象造成很大的损害。
时至今日,美国上上下下都希望中国购买美国的国债,但对如何开放中国资本进入美国市场的并购不置一词。在投资渠道狭窄、美元未来走势不确定的情况下,单纯要求中国购买美国国债的想法让人非常不理解。
同时,商务部的裁决结果是维持现状,朱新礼还得继续“养猪”。在并购案提出时,朱氏曾提出一套“养猪卖猪论”,引起强烈的舆论反响。但看看全球的企业家,祖孙三代都养一只猪的现象也不乏其例。而从企业成长阶段看,不断转换跑道改变经营方向也未必收益更大。可口可乐看中朱新礼的“猪”,不仅是因为其在中国有高的市场占有率,而且还有全球市场前景。经此并购一役,朱新礼与汇源的声望都因而大增,对于未来公司与个人的发展当然都有很大助益。朱新礼不妨潜下心来,考虑一下如何把企业做得更大更强,把企业的产品市场向国外延伸,让汇源成为一个具有国际影响的跨国公司。
让反垄断成为中国改革新支点
尽管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已经收到40起经营者集中申报,其中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审查了29起,审结24起,但直到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出现,并被贴上外资企业吞并民族知名品牌的标签,引发舆论和市场的广泛关注后,《反垄断法》如何发挥作用才真正进入公众视野。
“击退外资品牌的进攻,捍卫民族知名品牌”,无疑是具有较高炒作价值的新闻点,很多眼球因此被吸引,很多感慨因之而生发。但热闹的表象背后,隐含着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演进、走向成熟的轨迹,昭示着未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追求。
纵观其他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的发展历程,先后都出现了从初期自由市场竞争到逐步形成集中垄断的现象。这是市场经济自身的发展规律,任何国家概莫能外。为了维护公平竞争,保持市场活力,反垄断法的出台成为一种必然。自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谢尔曼法》,日本、法国、英国和德国等市场经济国家,相继制定了反垄断法。在过去的100年时间里,各国反垄断组织与垄断企业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并强行分拆了一些著名的超级垄断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