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月明,1933年2月9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
1950年,黑龙江省宁安县酒厂,酒工,曲工助理;
1953年,黑龙江省轻工业厅食品工业公司科员、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技术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在其近60年的酒业生涯中,兼任黑龙江省酒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会长,名誉会长;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白酒分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高级顾问;国家技术监督局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北大荒农垦局高级顾问;黑龙江省顾问委员会委员,食品组组长;黑龙江省食品协会副会长;茅台、泸州老窖、西凤等多家名酒厂技术顾问;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大学、东方学院客座教授;全国第一届到第五届专家组成员(前三届评委,后两届专家组成员)。
高月明发表的著作:《烟台操作法》起草人之一;《中国大酒典》起草人之一;《白酒生产技术全书》起草人之一;《中国白酒30年成就》起草人之一;《中国白酒50年纪实》起草人之一;《中国食品纲要》起草人之一;《白酒生产地标准》 起草人之一;兼香型标准、清香型标准起草人之一;《白酒酿造理论与实践》起草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