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下的中国葡萄酒产业(2)

2009-10-9 14:52:41 中国酒业新闻网 ◆华夏酒报葡萄酒工作室 评论(0人参与)

三、多种种植经营模式


中国酿酒葡萄的种植基地有多种形式。从葡萄酒企业自有的葡萄园到果农自己发展的葡萄园,从集体所有制发展的葡萄园到个体大户发展的葡萄园,形成了不同的酿酒葡萄基地发展模式。


酿酒葡萄这种农业产品,以工业原料的身份进入葡萄酒厂,果农和企业之间始终存在着利益冲突。种植酿酒葡萄的果农追求的是高产量、高价格、高效益,葡萄酒企业则要求高质量、低价格。


目前,国内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酿酒葡萄的种植经营模式:


1、分散果农种植葡萄发展模式
如今,分散的果农大多与当地葡萄酒企业签订有供销合同。如果没有同葡萄酒企业签订供销合同,果农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证。在酿酒葡萄市场供小于求的情况下,葡萄酒企业会抢购酿酒葡萄原料,而在酿酒葡萄市场供大于求的时候,种植的葡萄卖不出去,或者被低价收购。这样的种植模式,规模很小,且分散,管理和技术服务的难度大,葡萄的质量得不到保证。


2、私有葡萄园
果农租用规模不等的土地,与葡萄酒企业签订供销合同,种植酿酒葡萄。这种形式在目前的农村逐渐增多,它与国外的模式一样,属于合同制的产业化组织形式。这种发展模式能够按照葡萄酒企业的标准与要求进行葡萄园管理,管理精细化程度高,新技术容易推广,机械化程度相对较高。因为具有一定的规模,可以降低部分管理成本。


3、合作社
葡萄合作社基本上是政府出面组织,为果农提供酿酒葡萄栽培技术和收购服务。合作社向果农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也有由酿酒葡萄种植大户组织的合作社。
合作社不存在内部的利益分配问题,操作简单,果农自愿参加,与合作社签订供销合同,属于合同制的组织模式。合作社往往存在种植户太多,管理不到位,葡萄的产量和葡萄的质量都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


4、企业自有基地
基地建设具有劳动密集、资金密集和土地资源密集的特点,企业自建基地,投资成本高。葡萄园由葡萄酒企业自己管理的情况并不多见,一般企业采取公司+农户或土地反租倒包的形式。


5、返租倒包模式
葡萄酒企业租用或者购买农民的土地建立自己的葡萄园后将葡萄园承包给农民栽种,这种形式在具体运作上有不同的方式。一种是一切生产资料和农药、化肥由企业提供,葡萄采收后根据酿酒葡萄的价格与果农进行结算。宁夏御马葡萄酿酒公司就是采用这种模式。还有中粮模式,即烟台中粮葡萄酿酒公司租用农民的土地建立葡萄园后,承包给果农进行葡萄园的栽培管理。一切生产资料和农药、化肥由酿酒公司提供,公司付给果农人工费,果农按照企业的技术要求进行管理,超出规定的产量部分,企业给予奖励。


实际上,在酿酒葡萄产业化过程中,果农和葡萄酒企业组成了利益共同体。果农的利益往往是由葡萄酒企业所决定,葡萄酒企业处于决策地位,而果农则处于被动地位,葡萄酒企业是决定酿酒葡萄产业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


如今,面对进口葡萄酒对国产葡萄酒的冲击,对于原料质量依赖性高的葡萄酒行业,大力推动加快农业产业组织化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土地的承包形式实现土地的规模化,进行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提高葡萄园的劳动效率,降低葡萄园的生产成本,提高酿酒葡萄的质量,才能提高中国葡萄酒的质量,与国外的葡萄酒企业相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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