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也终端 恨也终端——透视酒水销售市场的“黑洞”(3)

2010-5-12 9:44:29 《华夏酒报》 闫治超 张可源 评论(0人参与)

  “三黑” 即终端要价黑。以前进店也就送几箱酒,顶多送个冰箱什么的,自从做终端的理念被厂家彻底执行后,终端的胃口也被养得越来越大,一家档次、规模上等的终端,买店费动辄十几万甚至几十万。浙江有些终端还未开业,就已经把所有产品的专营权拍卖出去了,据说不少能拍出百万以上,开业用的餐具也全部由厂家赞助了。终端生财有道,可就是苦了厂家。

  这三座大山把企业压得喘不过气来,成为挥不去的梦魇。
 
  困惑

  对于“进店费”这个问题,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商家、销售终端是各执一词。

  某白酒驻郑办事处张经理称自己对“进场费”是深恶痛绝:“百害而无一利,不仅坑了消费者,还会影响到酒类行业的发展。更深远的是影响到中国品牌顺利发展。”

  一方面,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这些费用将作为推广费用分摊到成本里,供应商只有提高价格,才能保证其利润空间,吃亏的还是消费者;另一方面,“进店费”给企业营造了一个不公平的竞争环境。打个比方,相同质量的两种酒,一种是知名老品牌,一种是采用新工艺生产的新品牌,当它们同时进入一个酒店时,前者可能没有进店费,或者很少的进店费,而后者却要交价格不菲的“进店费”,这样,新酒的成本无疑被人为拔高,本来公平的游戏规则变得不再公平。

  也有人认为,“进店费”是市场行为,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也是个双方相互选择的过程,至于该不该收,市场说了算。进店费是在市场经济中自发形成的。只要所针对的产品价格放开,而且不存在价格欺诈,就有一定的合理性。有业内专家表示,给终端好处是不合理的行为。“但是在快速消费品领域,尤其是酒领域,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大家对终端竞争都很激烈,你不给好处,就不卖你的酒。而国家对于‘进场费’等并没有明确界定。”

  根据业内人士所做分析,某个品牌的酒成本为10多元,出厂价为20元,在酒店至少卖到60元。一样的酒,他们给酒店和超市的价格表是不同的,各按各的供货价结账。他还透露,酒店的高门槛加上各种促销费用和服务员的“开瓶费”,如果没有暴利,肯定是赔大了。

[1] [2] [3] [4] [5]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赵鑫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