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要吸取当前这场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体制,避免相应风险。但对我国来说,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突出矛盾。因此,要处理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促进金融业继续发展的关系。坚持推进金融创新和服务及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金融监管能力相适应,充分发挥金融业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其一,从长期看,货币政策制定的前瞻性、科学性,执行中的灵活性与差别性,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结合紧密度和配套性等方面,深化改革和提升功能的余地很大。
其二,继续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经营组织结构,强化风险管理,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维护金融稳定。
其三,继续鼓励金融产品创新,使金融业更好地服务于制造业、农业、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的发展。推动金融产品创新,通过金融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有机结合,实现产品、技术和营销的持续创新,加快金融市场规范发展。
其四,继续深化人民币汇率和外汇管理改革。我国作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第二大贸易国、第一大外汇储备国,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包括人民币在国际上的计价、支付、结算、储备,在世界货币体系中发挥的作用等,与我国的经济地位不相适应。
因此,从长远看,要通过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和管理机制改革,在条件成熟时实现人民币可自由兑换,完善和提升人民币计价、支付、结算、储备和国际货币功能,推进人民币的周边化、区域化,逐步实现人民币国际化。同时,越是在开放条件下,越是要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确保我国的金融安全。
其五,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针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着监管机构不独立、监管职能分裂、监管规则制定缺乏公众参与、可问责缺乏操作性等问题,通过改革,大力完善金融监管体制。金融监管体制既要防范监管缺失、监管不足,又要同时防范监管过度,管得过多过细,使市场缺乏活力。要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市场发展相适应,积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规范、高效的金融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