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关于我们 | 总编信箱 | 酒报订阅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 稿 | 纠错平台
《华夏酒报》
全国统一刊号:CN37—0034
邮 发 代 号 :23-189
首页 | 产业 | 观察 | 要闻 | 关注 | 管理 | 时评 | 营销 | 市场 | 环球 | 酒吧 | 华夏酒报电子版 返回首页
企业动态 | 白酒 | 啤酒 | 葡萄酒 | 黄酒 | 果露酒 | 酒精 | 洋酒 | 经销商 | 配套在线 设为首页
专家专栏 | 记者专栏 | 标准法规 | 资料中心 | 影像中心 | 商务中心 | 酒 问 | 供求 | 酒业博客 | 酒业论坛 加入收藏
现在位置: 中国酒业新闻网 > 营销市场 > 市场
扬州一公司向“五粮液”索赔62万元
华夏酒报·中国酒业新闻网 张涛 姚泳海 《华夏酒报》 2007-6-8 15:15:16 订阅邮箱快讯

      据《扬州晚报》报道,扬州五洲贸易有限公司因所进酒质量不合格,遭到客户退货,赔偿客户货款及损失62万多元。近日,五洲公司通过起诉,向五粮液股份公司追偿,要求其赔偿损失。

  “五洲醉”不合格——

  商户找到“五洲公司”

  2002年4月份,扬州市副食品城宏发糖酒商行的蒋某与五洲公司签订“五洲醉”系列酒经销合同,约定蒋某的商行为江都地区“五洲醉”系列酒经销商。

  然而,在销售过程中,由于客户对酒的质量存在异议,导致蒋某经销的“五洲醉”系列酒积压。

  2006年7月份,蒋某向扬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五洲公司返还酒款56.6624万元、赔偿仓储损失3.84万元,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

  在仲裁过程中,根据五洲公司的申文章来源华夏酒报请,扬州市仲裁委员会委托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存放于蒋某处的“五洲醉”白酒质量进行了现场抽样检验,并出具了16份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确认,除2件样品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外,其余14种白酒均不合格。

  2006年9月18日,市仲裁委员会裁决,五洲公司退还货款52.345万元,赔偿仓储损失3.84万元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同时承担仲裁费、签定费1.354万元。2006年10月17日,五洲公司与蒋某协商,以价值44.24万元的其他白酒及现金18.272万元,共62.512万元履行了义务。

  不合格酒用的“五粮液”商标——

  “五洲公司”起诉“五粮液”

  因为酒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损失,五洲公司向法院起诉,该批不合格酒使用的是五粮液股份公司的商标,请求法院判令五粮液股份公司赔偿五洲公司损失62.512万元,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

  五粮液股份公司提出了五洲公司的“五洲醉”系列酒系四川成都的鑫汇公司生产、五粮液股份公司并未委托其生产、本案系产品质量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等理由,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商标所有人被认定为生产者——

  “五粮液”赔偿“五洲”62.512万元

  法院认为,五粮液股份公司授权五粮液服务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生产和销售“五洲醉”系列酒,并允许五粮液服务公司在“五洲醉”酒的包装上使用自己的名称、地址和商标,因此,五粮液股份公司应属于本案产品侵权民事诉讼中的产品制造者和生产者。五洲公司因“五洲醉”酒存在的质量问题赔偿蒋某各项损失后,有权以产品质量侵权为由,起诉“五洲醉”酒的制造者和生产者,即五粮液股份公司。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五粮液股份公司赔偿五洲公司62.512万元,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由五粮液股份公司负担。                   

  ■新闻链接

  有可识别标志就是生产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的规定,“任何将自己的姓名、名称、商标或者可资识别的其他标志体现在产品上,表示其为产品制造者的企业或个人,均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产品制造者’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生产者’。 ”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编辑:徐菲远
■未经许可,《华夏酒报》所刊作品一律不得转载。想知道更多新闻,请点击 中国酒业新闻网
本文评论
用户:
更多评论
您要 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留言:
验证码:

相关新闻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 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 ,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 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 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 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 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信息公告


市场


酒类信息
·2015年前11月宜宾出口白酒..
·温州口岸今年已进口葡萄酒..
·适量饮用葡萄酒可防老年痴..
·舌头帮你尝味道?是大脑!..
·酒品不好?怪基因!
·iPhone6s在威士忌中能活多..
·2014年香槟全球出货量3亿瓶..
·2014全球葡萄酒消费量约24..
·白酒、葡萄酒等销售量超过..
·上半年山东省烟台市规模以..


国际酒业
·意大利佳酿持续走强
·加拿大安省允许超市卖啤酒..
·鲁迪•库尼亚万的真酒..
·帝亚吉欧北美区首席财务官..
·美国嘉露酒厂收购牧场酒厂..
·美国精酿啤酒厂已超过4000..
·环保:苏格兰威士忌的绿色..
·澳大利亚:首推在线葡萄酒..
·美国:未来10年仍引领全球..
·英国:圣诞季啤酒在线销售..


     
提醒您:适量饮酒有益健康,过量饮酒 有害健康。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 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
本站网络实名: 华夏酒报 中国酒业新闻网 本站已通过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
本站通用网址:酒网 华夏酒报 华夏酒网 酒文化网 E-mail:wlb@hxjb.cn
Copyright ?2005-2010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传媒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