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可行,标准尚待考证
——一个普通质检工作者的意见
文/攀枝花质量技术监督局 但娟
作为一个从事食品及酒类产品检测的技术工作者,对近日剑南春酒厂披露的年份酒检测方法甚为关注。
现在,对这种方法的科学性,人们存在分歧。从我长期从事的工作经验来看,首先该方法的检测思路应该是可行的,至于可行性达到多少,还需要试验去验证;至于该方法已经达到能够准确测定出蒸馏酒年份的可行性是百分之多少,更需要得到大量各类蒸馏酒的验证。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该课题只是对剑南春酒厂及对个别酒进行大量的试验,虽然建立了数据库,也仅仅局限在15年年份的剑南春酒,还需要继续扩充数据库。同时,由于其他酒厂生产工艺的不同,对不同工艺生产出来的酒,是否满足该检验条件,同样需要试验。现在虽不敢武断地说不行,只是该方法应该建立多个系数曲线,至少一条曲线不可能满足所有的蒸馏酒。
其次,从理论上讲,这个检测方法是站得住脚的。不过,从我们实际的检测工作来看,现实检测中很多时候跟理想状态是不一致的。对酒而言,不同的酿造工艺会造成酒中各分子结合程度不同,同时不同的储存条件、甚至不同的容器都可能影响微量香味物质的挥发。因此,这种情况之下,标准曲线就不是一条,而可能是很多条,甚至对标准曲线本身都存在争议。从我们的经验来看,标准曲线都是最理想状态下的结果。这可能是本检测方法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或许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剑南春集团副总经理谢义贵才指出:“现阶段要用上述方法检测所有年份酒的酒龄还存在局限。由于目前剑南春只生产15年的年份酒,对于其他年份酒需要企业提供基酒才能完成数据库的建立,而这一点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推动,建立所有年份酒的数据才能全部完成。”
总之一句话,该方法在小范围应该是可行的。但是否适合所有年份酒检测,还需要试验的跟进,扩大检测范围。至于“挥发系数法”能不能上升为国家标准,更需大量科学实践来证实。不过,最起码这个方法的出台,给我们酒类检测特别是酒的存放时间的确定,提供了一个借鉴方法。如果这项技术最终能够证实其科学性和广泛的实用性,不仅对酒类检测有利,也能进一步规范市场上的酒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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