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鹿城工商分局巡查大队对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二区健强副食品店检查,其销售的一种标注“安徽省合肥市五洲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明月福”白酒价格为每瓶3元多,瓶颈处标写着“酒中精品”,涉嫌劣质酒勾兑。随后工商查封该店库存的1008瓶“明月福”白文章来源华夏酒报酒,并将该白酒送市质检院检验。
根据温州市质检院出具的检验报告,该酒酒精度、总酸、总酯和己酸乙酯等4个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被判为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