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食品安全法》杜绝毒酒事件

2007-3-16 7:34:28 《华夏酒报》 据新华社 评论(0人参与)
    民以食为天,餐桌安全一直是消费者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呼吁,应尽快制定《食品安全法》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人大代表提出,在现实生活中,工业废弃物排放量急剧增加,农用化学物的大量使用,人为造假掺“毒”现象严重,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目前,我国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近20部相关法律,再加上部颁规章和地方法规,构成了我国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框架。然而,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形势仍然不容乐观。近年来,毒酒案、劣质奶粉案、毒大米案、瘦肉精、苏丹红等事件,使老百姓对餐桌安全心存疑虑。
     他们认为,发生上述问题的原因,除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消费者鉴别能力不强之外,还应该归咎于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仍不完善。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法律体系不完整,我国目前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大都是部门法,缺乏一部综合性的《食品安全法》;二是监管制度和内容不全面;三是惩处力度不够;四是要素多有重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复;五是职责不够清晰,例如食品从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分别由不同部门监管,责权有所交叉。代表们认为,目前,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法》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启动这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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