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对食品包装容器实行市场准入

2007-3-14 8:08:11 《华夏酒报》 何蕙 马玉华 评论(0人参与)
    自今年起,新疆伊犁州直对包括纯净水桶、零售用塑料袋、一次性餐盒等在内的食品包装容器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只有贴有“QS”标志的此类产品才允许使用。
     一般人比较关注食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却往往忽略了食品包装容器对食品的二次污染。去年,国家发布了食品包装容器市场准入的审查通则和细则,并公布了第一批市场准入的食品包装容器目录。首批准入的食品包装容器共计39类产品,包括纯净水桶、零售用塑料袋、一次性餐盒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塑料产品。
     伊犁州质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过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质监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说明书上对产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做出具体说明,以保证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通过市场准入审查的企业应在产品包装上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使用“QS”标志。
     这位工作人员还说,实施食品包装容器等产品的准入制度有一定过渡期限。过渡期限结束后,未获得准入的生产企业将一律被依法取缔。伊犁州直将在两年内按照分期分批、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对塑料、金属、纸制、陶瓷等所有材质的食品包装容器和工具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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