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莱海关发布公告,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酒类进口的新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nbs文章来源华夏酒报p; 1.携酒入境者须年满17岁,为非穆斯林; 2.须是合法入境者; 3.距离上次携酒入境的时间不能少于48小时; 4.携带入境的酒类只能供本人饮用,不能赠送、转送或转卖他人; 5.须填报报关单并呈交海关官员; 6.每次携带的酒不得超过2瓶(2公升)烈酒和12罐啤酒(每罐330ML)。
来源:驻文莱使馆经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