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因利益在作祟

2005-9-30 16:21:16 《华夏酒报》 袁野 评论(0人参与)

     某个名酒的子品牌在江苏招商的时候,为了尽快将钱圈回来,给经销商的政策是100%的政策支持,其中现金60%、货物40%。我们都知道,在苏酒、皖酒的割据下,江苏市场终端的费用居高不下,新品牌进入市场的投入相对来讲就大得多,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然而,我们细算一笔账:假设苏州市场首单打款100万元,现金支持60万元,货物(含促销物料)支持按供货价的30%计算,应该是18万元,名酒厂产品均算成本不会低于25%,100万元的产品成本应该是25万元,姑且不计算管理成本、税收、返利等,厂家就已尽亏3万元。销量越大,亏损越厉害。这亏本的生意究竟谁会去做呢?相信各位都是心知肚明的。
     笔者经常和经销商朋友沟通,他们说的最多的就是明明谈好的政策,怎么在实际操作中就变化了呢?笔者笑言,皆因利益在作祟。
     如进场费、进店费的问题,约定厂家全部承担,可实际操作时,厂家会说,我们的品牌树几个旗舰店就可以了,先用我们的样品酒去培养消费领袖,由他们来带动消费,既可节约费用,又可培养大批的忠诚消费者。 A、 B类急要开发,拿出你利润的部分去做吧。政策只是成了张“空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头支票”,至于何时能兑现,也就成了心中的痛了。
     每每这个时候,我们的经销商就真正成了经销“伤”了。因为,理想的政策已经挥着翅膀走了,手中能抓得住的也许只是几根“鸟毛”。
     之所以厂商之间没找到平衡点,导致这么多的问题,经销商还是有些问题的,都想投资把市场做起来,没错,想法是好的,可投资都有风险。你非得把风险全部转嫁给厂家,厂家也承受不了,既然理念不能达成一致,又想要合作成功,那么不选择盲目承诺还有其他的招吗?只要你的钱到了我的口袋,我就能管住你的脑袋。所以,兑现不了的时候我就飞,伤痛只有你去背。
     笔者认为,要想政策不再是彼此忽悠的祸水,需要厂商互信,都把各自的真正平衡点找好,不要好高骛远,损人不利己。运作白酒不是有专家说“一年咬紧牙,两年朝上爬,三年往回拿”这样精辟的光辉论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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