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酒产品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有关问题补充意见的通知

2007-6-4 15:33:40 中国酒业新闻网 评论(0人参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质发[1999]282号文件
 
  《关于白酒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以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许可证办公室和行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白酒产品发放生产许可证的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由于我国地域广阔,白酒生产企业众多,企业规模、生产方式和工艺水平各异,给发证工作造成诸多不便。为了加快发证进度,完善工厂条件审查内容,确保发证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白酒质量,有效遏制白酒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让百姓喝上放心酒,现提出补充意见如下:
    一、按照国家经贸委第14号令《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的规定,1999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白酒企业,不予受理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简称审查中心),在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承办白酒产品发证工作的有关事宜,中国酿酒协会白酒分会(简称白酒分会)协助审查中心做好白酒产品发证工作。地方酿酒(白酒)协会协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做好白酒产品发证的相关工作。
    三、半固态法白酒生产设备,要求有发酵容器(罐、池)、蒸酒机、贮酒容器(池、缸、罐)、灌装机。
    四、检测条件按产品标准要求,需要配备检测仪器、玻璃器皿、化学试剂的,必须配备,不得降低标准;不需要配’备的,可不必配备(详见附表)。
    五、液态法白酒  (CB/T 17204—1998中,传统液态法白酒、串香白酒、固液勾兑白酒、调香白酒四类)需要配备的生产设备仍然按着《白酒工厂条件审查要求》执行。检测条件按所生产的白酒香型,需要配备的仪器、玻璃器皿、化学试剂,必须配齐(详见附表)。液态法白酒,在生产许可证证书上,加注“液态法”。
    六、糖化饲料生成的白酒,暂不列入本次发证范围。
    七、只生产散装白酒的企业,不要求有灌装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上加注“散装”;其产品标识,应当按照GBl0344《饮料酒标签标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准》的规定,在包装物明显位置注明;同时,将生产许可证的标记和编号标注在适当的位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今后上报自酒材料时,按白酒的种类,相应注明香型、液态法、散装及所用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以便于白酒材料的审核。
    附件·各种香型白酒必备检测条件一览表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中国酿酒协会白酒分会(简称白酒分会),省、  自治区、直辖市酿酒(白酒)协会,各白酒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中国酒业新闻网。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赵鑫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