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企业:别让“文化营销”迷蒙了你的双眼

2007-7-1 中国酒业新闻网 唐文龙 评论(0人参与)
  目前的传播手法中,红酒企业在广告宣传、事件营销、包装设计、产区营销、工业旅游和渠道培训等方面上都在做很多文章,营销传播的目标无非是要塑造一种时尚的、悠久的、厚重的、成功的、亲和的、神秘的、尊贵的或者绿色的品牌形象。我们还知道,红酒并不是功能性产品,消费者在选择红酒的时候追求的是一种心理舒适和情感满足。
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  因此,红酒企业为了将自己的产品推荐给消费者,就需要在产品之外为其加具文化外衣,为其提供附加值。那么什么是文化?根据荷兰文化协作研究所所长霍夫特德教授的观点,文化是一个环境中人的“共同的心理程序”。文化不是一种个体特征,而是具有相同的教育和生活经验的许多人所共有的心里程序。而企业要应用文化因素来丰富和提升自身品牌形象,就要首先来明确文化营销的涵义。简单来说,文化营销就是有意识地发现、甄别、培养或者创造某种核心价值观念来达成企业经营目标,也就是在销售过程中充分表达消费者的价值取向,引起情感上的共鸣,最终促成销售成功。也就是说,红酒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目标消费群体的“共同的心理程序”,提炼出他们所独有的价值取向,从而在营销传播中将品牌与经过浓缩的价值取向揉合为一体,达到企业经营目标与消费者情感满足的“双赢”。
  但是,在所有的传播策略中,我们是采取一种“发散的”还是“集中的”的模式来对品牌形象进行培育和塑造,也需要企业营销企划人员悉心考虑。在目前的中国葡萄酒市场上,能够承载多维品牌联想的葡萄酒品牌还是为数不多的,所以企业在文化营销过程中坚持一贯的“独特的销售主张(USP)”进而给品牌以比较准确的定位还是非常重要的。否则,东一榔头西一棒,表面上看起来如火如荼的文化营销,有可能造成的还是品牌内涵的偏移甚至稀释。所以,我们提倡红酒企业在文化营销的过程中,有的放矢,拒绝“泛化”,目的无他,就是要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起具有独特属性的差异化品牌形象。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中国酒业新闻网。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孙吉鹏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