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府家上黑榜冤枉!广东工商局抽检的是假酒

2007-7-11 10:27:49 《华夏酒报》 李晓飞 魏琳 评论(0人参与)
     连日来,孔府家酒在广东被检出不合格的消息在网上传播,《华夏酒报》记者致电山东孔府家酒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求证时,该负责人连呼冤枉。他告诉记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4月6日在东莞市南城金盛元副食店抽检的标称为山东孔府家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孔府家牌孔府家酒本来就是假酒。
     据了解,山东孔府家酒股份有限公司5月14日接到了由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二季度白酒商品质量监测检测不合格结果通知书》,称孔府家公司生产的金装大陶孔府家酒(500ml/瓶,生产日期2006年9月16日),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报告号DK085,不合格项:己酸乙酯)。接到通知书后,孔府家公司立即与本公司生产的金装大陶孔府家酒内控指标进行了对照,结果显示,两者多项指标相差甚远,认定属假冒产品。
     5月15日,孔府家公司人员赶到抽样地点进行核实、查证,结果发现,金盛元副食店并非从孔府家公司产品的正规渠道进货,这里所卖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060916041069的金装大陶孔府家酒的感官质量与本公司产品差异极大,不属于孔府家公司产品。随即查验的生产检验记录也证实,2006年9月16日,孔府家公司根本没有生产批号为1069的金装大陶孔府家酒产品。
     孔府家公司赴广东人员将金盛元副食店所售的孔府家酒带回公司进行了技术检验,结果发现,该酒各项质量指标与孔府家公司实际内控指标相差很大,有的甚至相差数倍。
     在确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所抽检的孔府家酒产品系假冒产品后,孔府家公司一方面及时向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提出了异议,并附上了证明材料,另一方面孔府家公司也与广东省有关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
     针对目前网上所传播的信息,山东孔府家酒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对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做法表示遗憾,已派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出相关人员会同山东省有关工商部门人员赴广东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沟通协调,并希望该局能够出面消除给孔府家公司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本报将继续关注该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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