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至28日,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北京联合举办2007年国际地理标志专题讨论会。
国际地理标志专题讨论会每两年召开一次。来自各国政府的代表、使用地理标志进行产品宣传的生产者以及业内专家出席了本次讨论会,与会者将探讨如何利用和保护地理标志,并就与地理标志有关的热点问题进行讨论。
知识产权组织表示,地理标志告诉消费者一件产品是在某地生产并具备了某些与该生产地有关的特性。在地理标志指明的地方生产其产品的所有生产者均可使用这一地理标志。
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许多条约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做出了规定,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此外,《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22至24条涉及了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对地理标志进行的国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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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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