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关于规范农村商品市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市场规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商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其中酒类产品列入管理商品之中。
目前,在农村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商品质量安全检测是一个薄弱环节。《意见》要求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快农村商品市场检测体系建设步伐,加大经费投入,加快检验监测手段建设,从粮油、酒类、调料、肉、肉制品、蔬菜等重要食品品种和种子、化肥、农药等事关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的重要农资品种入手,扩大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配备快速检测设备,为农村商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按照《意见》的要求,各地将加快农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全面实施农村商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商品质量安全综合评估机制,及时发布质量安全信息;取缔无照经营,加大对违法经营假冒伪劣有害商品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基层监管执法机构建设,全面落实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规范监管方式,科学安排专项整治行动;要健全农村商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指导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管理制度;充分发挥12315信息化网络和消协基层组织优势,在广大农村建立和完善“一会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两站”机构;广泛深入开展农村商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农村商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充分发挥其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李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