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葡萄酒就是大宗贸易的货物。2005年,世界葡萄酒贸易量为787万千升、贸易额约150亿美元;同年,中国的葡萄酒产量是43.43万千升,出口0.27万千升,而进口是5.36万千升。
有关葡萄酒的进出口贸易,作者掌握着三份100年前中国进口葡萄酒的贸易信件,根据截止到目前的资料显示,这三封信是中国葡萄酒进口贸易的最早史料。有关当时中国葡萄酒的生产,详见《新中国葡萄酒五十余年大事年表》和郭其昌的《新中国葡萄酒业50年》一书。
第一封信

1907年11月11日的葡萄酒商业信函
这封信宽21.5cm、高27.5cm。由于年代久远纸色泛黄,从笔迹的横窄竖宽和粗细不一,判断是由那种蘸水的鹅毛笔写成。这是上海一家“元利洋行”写给西班牙一家公司的葡萄酒商业书信。
信件有铅印的公司抬头,包括公司名称、普通供应进口商和葡萄酒烈酒批发的业务范围、以及位于南京路334P的通信地址,然后是手写的时间:1907年11月11日。
写作者是个相当认真的人,他在信纸的左侧用铅笔打出一道,留出了空白。
信件的主要内容是关于30箱葡萄酒贸易的事宜。
上海方面的订货是15箱红波尔特酒和15箱谐丽酒,买方提出了尽快发货和运输唛头的要求(见信件左侧的菱形图样)。值得留意的是,买方在信件的最后提出:“上述产品的质量应该和上次货物一样”。由此可见:1.买方不是第一次经营这样的葡萄酒;2.虽然没有相关的质量指标,可是要求同上次一样;3.以前卖出的酒已经被下家接受并认可。
我们应该向100年前葡萄酒的经营者学习,即使没有具体指标,也能够“以德经营”,时刻想到“八荣八耻”,做生意只赚不骗,而不要赚了还要骗或者是先骗后赚、骗了再赚。
第二封信

1907年11月21日的葡萄酒商业信函
这封信宽21cm、高27cm,宽和A4纸一样,只是稍矮一点。纸质很细腻,从墨迹的深浅变换可以察觉蘸水笔的痕迹。是上海一家贸易公司写给西班牙一家公司的葡萄酒商业书信。
信件有铅印的公司抬头,包括公司名称、普通供应和葡萄酒批发以及佣金代理人的业务范围、电报地址、4位数的电话号码以及通信地址,最后是手写的时间:1907年11月21日。
中文开头是商业信函的客套话,然后直指主题:在最早的方便时间把货通过上海发往青岛。还说:我方的一个助理将被派往青岛以DADY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这样就请直接把货物发往青岛的该公司。
信件里提到了货物的保险:照常给到青岛的货物上30天的保险。
1907年的青岛正被德国霸占,这批葡萄酒应该是运去给他们饮用的。
第三封信G. GIRAULR商行的手写贸易信函

1903年11月7日的葡萄酒商业信函
信函的抬头有这些信息:G. GIRAULR商行的名称商行性质:综合性商行
商行的业务范围:葡萄酒和烈酒批发商,海军承包人,烟草商,代理和运输业务
商行成立时间:1874年
信函直接发给西班牙的MESSRS. GUTIERREZ & BROTHERS, SHER-RY, CADIZ发信时间和地点:1903年11月7日,香港。
这封信是1903年11月写的,比前两封信早了4年,就是说中国葡萄酒的进口贸易是从1903年开始的。信函是在香港拟就寄往西班牙的。
信函的字体笔道明显的横细竖粗,这是那种鹅毛蘸水笔写成的印记,信是用法文拟成的,内容大意是订了一小批葡萄酒,请在返回时将其带回。
第四件中华民国海关进口税则




这本《税则》里面还夹有一份1950年10月27日办理尚未批准的《进口许可证申请书》。该文件是用手工打字机填写的,考虑是经办人把《税则》作为手册带在身边随时参考阅读并把《申请书》夹在里面准备办理此项业务的。
我们知道,上海解放是在1949年5月27日,这份《申请书》起码说明这样一个事情:解放后的上海仍然沿用民国时期的《税则》并平安过渡!
《申请书》很大,图示只是其四分之三,下面还折着四分之一,普通扫描仪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申请书的管理部门是“华东区国外贸易管理局”,进口商行是位于北京东路六十一号的“大有行”,电话是一八三六二,输入口岸是“上海(天津转口)”,货品名称是“重酒石酸钾”,就是葡萄酒厂每天接触的“酒石”,货品进口用途是“供复兴原料*制造之用”,生产国别和发货人名称是英国的瓦特化学公司,右下角申请负责人之职位及签章是“有行”经理蓝色图章下的“蔡宝润”的亲笔签字及其红色私章。
酒石是葡萄酒生产的副产品,英国只生产微量的葡萄酒,不足以供应这种产品,推断是由经销商在其它欧洲产酒国家采购后从英国转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