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打假十大案件公布

2007-2-14 16:26:14 《华夏酒报》 本报记者 评论(0人参与)
    国家质检总局12日公布了2006年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打假十大案件,浙江绍兴市义和酿造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黄酒、酱油案名列其中。
     浙江绍兴市义和酿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和公司)有150多年的历史,主要生产黄酒、酱菜、酱油等产品,其中,乳瓜和母子酱油等曾多次被评为部优、省优产品。2005年11月24日,浙江上虞市质量技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义和公司打着生产名优产品的旗号,大肆生产、销售配制瓶装黄酒、坛装酱油。接到举报后,上虞市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立即深入义和公司进行检查,却遭遇了该公司职工的暴力抗法。这一事件立即引起了上虞市委的高度重视,他们决定成立由质监、药监、商贸办、公安、章镇镇政府等部门组成的“义和造假专案组”,将义和公司造假事实彻查到底。2005年11月30日,专案组进入到义和公司厂区摸底排查,查获了大量制假物证。2005年12月1日-2日,质监执法人员又对义和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掌握了该公司加工劣质黄酒、酱油的配方和生产过程等基本情况。
     2005年12月3日,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义和公司生产的瓶装黄酒理化指标远远低于标准要求,其中还添加了违禁添加剂;而大桶贮存的坛装、袋装酱油的主要指标氨基酸态氮只是国家标准的1/30。证据确凿,义和公司以生产“乳瓜”、“母子酱油”等传统名优产品为掩护,大肆制假售假成为不争的事实。上虞市质量技监局立即将此案移送到公安机关,并由公安机关进行了立案侦查。
     2006年7月4日,义和公司生产、销售伪劣黄酒、酱油案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尘埃落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该公司原车间主任陈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据悉,此案目前也是浙江省内因制售劣质食品案件中量刑最重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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