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限制酒广告

2007-3-14 《华夏酒报》 新华 评论(0人参与)
     据芬兰《医学新闻》杂志9日报道,近年来芬兰公民酒的消费量大幅增加,因酗酒而丧失工作能力提前退休的人激增,酗酒致死者也不断增加。芬兰议会不得不立法限制酒类广告。

  自2000年以来,芬兰全国酒类产品的消费量逐年大幅增加,特别是2004年3月芬兰政府大幅降低酒类商品尤其是烈性酒的价格以来,酒的销量急升,其中烈性酒销量增幅最大。2000年,芬兰全国人均消费酒精8.8升,而2006年达到了10.3升,相当于人均每周饮烈性酒1瓶。

  鉴于酗酒已成为令人担忧的社会现象,芬兰议会于今年2月7日通过了一项新的关于酒精产品的法规,要求从明年起酒精饮料生产厂家必须在酒瓶和酒精饮料包装上标明酒精会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警示。这一新法规还对酒精饮料广告进行严格限制,禁止每天早7时至晚9时播放有关酒精饮料的电视广告;而在影剧院内,只有在放映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和儿童观看的影片时,才能播放有关酒精饮料的广告。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徐菲远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