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十二:“责任营销”企业如何对经销商负责

2007-7-4 9:06:54 《华夏酒报》 潘文富 评论(0人参与)
《华夏酒报》编辑部:
     如今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提出“社会责任”的概念,声称要对市场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和国家负责,甚至把一些销售和市场行为提升到保护民族利益的高度上来,在商业领域,任何行为,尤其是一些涉及到费用资源投入的行为,都有一定的指向性,要么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要么是为了获得什么,是为了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商业行为,或者说是一种区隔竞争对手的商业行为。毕竟,“人无利,不起早”嘛。
     不过,这至少说明了一点,就是企业开始慢慢变得“真诚”了,这一方面是企业的“营销转向”,更多的也是消费者的一种“消费引导”,说明我们的企业正在向着积极的一面改变。此刻,《华夏酒报》提出一种“责任营销”的观点,探索企业“责任营销”的一种系统化模式,可以说是对遭遇着“营销瓶颈”的众多企业一丝引导。
     那么,什么是“责任营销”呢?归结一点就是“满足需求,尽到应尽的责任”。这里所提到的责任包含两个方面内容,第一是企业或者企业家的社会责任,第二是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其实,在笔者看来,这“责任营销”所包括的内容中,还应该考虑的另一个问题:究竟是只对部分人负责任,还是要对相关人等都要负起责任来。目前,许多企业宣称的是对消费者负责任,但笔者认为对消费者负责任,更要对生产企业的合作伙伴——经销商负起责任。
     为厂家产品第一个买单的,不是消费者,而是经销商,经销商才是厂家的第一消费者,既然是生产企业要实施“责任营销”,就不能不想到自己的经销商。
     那么,作为生产企业,究竟要在那些方面对经销商负责任呢?
     1.产品的责任,保质保量是基本的责任。
     2.改进责任,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消费者的需求,及时地改进产品和市场销售工作。
   3.宣传的责任,理性的、客观的,不能有过于绝对的言论,或是违反相关法规的宣传内容。
     4.市场问题的责任,因为产品或是厂家策略带来的问题,厂家应及时出面处理,避免拖延推逶而给经销商带来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5.在生产厂家的人员中,每天具体与经销商接触交往的中基层业务人员,也得有责任感和责任心,并负担起相关的具体责任落实工作。
     可是,在现实的厂商合作中,有些生产企业又是如何对待经销商的呢?
     对经销商说大话,忽悠经销商;把尚未进行严格市场验证的新产品推给经销商;听不进去经销商所反馈上来的建议,我行我素;尽可能的把经营风险和成本向经文章来源华夏酒报销商头上转移,甚至对一些经销商垫支的费用都出现拖延报销的状况;不考虑经销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有意隐瞒关于产品和厂家计划的一些真实情况……
     这些思想和行为,所导致的后果自然不言而喻,经销商对厂家所说出来的话会产生猜疑,对厂家的信任度和配合度下降,产生抵触和排斥心理,拖延和敷衍相关的市场工作,导致内耗的大量出现,甚至有些经销商还会对厂家进行反控制和反向欺骗,开始筹备替代厂家和产品,最终的损失,还得由厂家来承担。
     这些厂家之所以这样做,还是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生产企业高层把经销商老板的智商定在自己之下,所以才敢肆无忌惮的玩弄经销商,认为厂商之间是纯利润的关系,有利则聚,无利则散;二是生产企业高层的确有对经销商负责任的考虑,但是,具体的市场执行工作又都是一线的中基层业务人员在做,这些中基层业务人员虽然是厂家的人,但是,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中基层为个人的私利,往往也就顾不得整体上的部署了,急功近利,忽悠经销商也就在所难免了,再加上企业总部缺乏相关的监督系统,对企业中基层业务人员在经销商面前的所作所为也无从知晓,导致了一些中基层业务人员蒙骗经销商的行为发生。
     其实,若是厂家真的要对经销商负责,或是在现有基础上提升对经销商的负责任水准,那么,还有几个问题是需要提前考虑清楚的:
     1.谁来提出对经销商负责任?如何负责任?怎么来负责任?那些方面需要负责任?
     2.经销商喜欢实在些的东西,对经销商负责这件事,在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时,最好是行动在先,让经销商们看到或是感受到后,厂家再来进行说明,这效果要好的多,若是先说出来,导致经销商期望值过高,然后与后来的现实状况一比较,反而出现落差。
     3.建立监督系统,重点是监督企业的中基层业务人员在经销商面前的实际工作状态。毕竟,对经销商负责,这其中的具体执行工作都是这些中基层在做,企业高层有再好的出发点,一旦被下面人执行歪了,也是白费力气。
     4.取信经销商是个持续的过程,这工作也分个先后次序,对经销商负责任也就是关心经销商,关心的前提是了解,深入的了解,例如,对经销商经营安全的关心,对经销商内部管理状况的关心,对经销商未来发展的关心等等,必要时,厂家还可考虑聘请外部专家,给与经销商一些专业层面的帮助和指导。
     说实话,对经销商负责任没有多少技术上的难度,从成本上说,也是有限的,最起码是可控的,难点还是在于厂家高层是如何看待经销商和如何定义厂商关系的,究竟是互相合作,互惠互利,还是只把经销商当工具看。其实,从赢利的角度来说,关爱消费者,自然能给生产企业带来利益,若是能做到关爱经销商,给生产企业带来的利益往往更大。厂家老板们,有空还是得仔细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中国经销商研究发展中心研究员 潘文富
                                 200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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