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叫停“开瓶费”遇尴尬

2007-5-23 《华夏酒报》 孙昱 评论(0人参与)

  甘肃省物价局公开叫停“开瓶费”后的五个多月里,当地各方面反响强烈。仅兰州市就有不少酒店公开与烹协一道仍坚持“不提倡消费者自带酒水,对自带酒水要收取适当的服务费”的规则。“开瓶费”该不该收成了争论不休的话题。

  近日,兰州市一些酒店老板在接受《华夏酒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消费者自带酒水就餐,酒店的酒水就会滞销,再加上电费、水费、设施费、餐桌餐具的费用,酒店的利润就更低了;如果同意消费者自带酒水,那消费者下一次就可能自带饭菜,这将彻底危及餐饮业生存;消费者自带的酒水一旦发生因假冒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伪劣酒水引发的食物中毒,很难分清责任,更会危及酒店的生存。

  他们透露,兰州市内有一定影响的20多家酒店还曾联合省烹饪协会举行过一次“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企业维权座谈会”。甘肃省烹饪协会有关人士也证实了这一说法,他说,酒店自主确定服务费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不能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建立在损害经营者的利益之上,消费者的利益和酒店的利益是相辅相成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出现矛盾就需要平等协商解决。

  对于物价部门叫停“开瓶费”,甘肃省烹饪协会有关人士认为,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而不允许酒店收取必要的服务费,对酒店来说很不公平;物价部门出台的《甘肃省规范餐饮业价格行为暂行办法》至今已经10年,10年来,制定该办法的参照“坐标”已发生巨大变化,该办法已经滞后,其中不能收取自带酒水服务费的规定束缚了酒店的良性发展,有很不合理的因素。

  甘肃当地一家白酒企业老总说,酒店表面上捍卫“开瓶费”,实际是在捍卫酒类营销的“潜规则”。很多生产企业、经销商为了扩大销量,以给付现金等方式向酒店服务员回收酒瓶盖,诱使服务员向顾客推销产品,当酒店销量达到一定程度后还会再得到厂家的返利,但这些返利、回扣或佣金等变相让消费者买单了。一些酒水经销商说,捍卫“开瓶费”就是在捍卫不正当的经营行为。

  据了解,2006年10月,甘肃省消费者协会与省烹饪协会联合倡议,酒店对自带酒水每瓶收费30元。在接到甘肃省物价局公开叫停“开瓶费”的公函后,甘肃省消协迅速转变了态度,明确表示要收回倡议,同时建议物价部门牵头重新制定酒店酒水的加价率,并召开听证会。甘肃省消协明确表示,坚决反对酒店“谢绝自带酒水”的做法。他们认为,物价部门规定的有关酒水加价率最高可达110%的规定,让酒店成了暴利行业,没有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消费者难以接受,该规定也成了消费者自带酒水就餐的“导火索”。

  据甘肃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物价部门向省消费者协会、省烹饪协会发函叫停“开瓶费”后,还对“开瓶费”的收取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甘肃省内的大部分酒店自觉摘下了“谢绝自带酒水”的店堂告示,并取消了“开瓶费”,但也有一些酒店仍继续收取。对此,物价部门表示将从严查处。至于消协提出的酒水加价率过高的问题,将尽快慎重研究,制定一个使各方都能接受的加价率,妥善平息这场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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