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瓶酒竟收71元开瓶费

2007-3-9 《华夏酒报》 康鹏 评论(0人参与)
    一消费者在山东济南一家酒店吃饭,自带了一瓶白酒,开瓶前服务员称不收开瓶费。然而当消费者结账后,却发现竟被酒店暗中收取了71元的服务费。

  3月1日中午,刘先生和3位朋友在济南英雄山路上的一家酒店吃饭,其中有位朋友带了一瓶白酒,在开瓶之前,他还特意问服务员顾客自带白酒是否要收开瓶费,服务员回答说“不收开瓶费”。结账时,刘先生感到服务员说的780多元的餐费有点不对,就要过账单查看,这才发现,餐费里竟包括了一项71元的“服务费”,于是就询问服务员。服务员称,因为客人自带了一瓶白酒,所以才收“服务费”。刘先生问:你刚才不是说不收开瓶费吗?服务员仍狡辩说:收的不是开瓶费,而是服务费。客人每自带一瓶酒水,该酒店就按消费额的10%收取所谓的服务费,并说这是酒店的规定。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招待客人或朋友聚会一般都到这家酒店消费,有时候也带来一两瓶白酒,服务员也一再说明不收“开瓶费”,出于对该酒店的信任,他从来没有检查过账单,没有想到这家酒店竟这样不讲诚信。     &nb文章来源华夏酒报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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