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经营规范12月1日实施 餐具收费“末日”来临

2007-9-9 11:40:35 今晨6点 评论(0人参与)
    7日中午,烟台市民姜先生在市区胜利路南首一家火锅店用餐,在结账时被火锅店强制收取1元钱的“一次性筷子”钱。姜先生感到不合理,他与店方争执起来,店方解释说:“包装纸上写着‘非赠品收费1元’,所以应当收费。”据了解,许多消费者就餐时会遭遇“收费餐具”。记者从消协部门获悉,12月1日起实施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把一次性消毒餐具收费列为餐饮企业巧立名目重复收费的范畴,因此消协部门将依据该《规范》,彻底“叫停”一次性消毒餐具强制收费,一次性餐具收费的“末日”即将来临。有关消协人士表示,届时,消费者即便使用了收费餐具,也可拒绝“埋单”。
  据了解,目前在市区一些酒店中,带有“消毒巾、筷子”的一次性餐具收费1元。近半数的大中型酒店提前摆放了这种收费餐具,而且事前服务员很少提醒就餐者需要收费。很多人不明就里地使用了收费餐具,结账时才发现账单中多出餐具钱,也只能吃“哑巴亏”。还有个别“霸王”酒店,不提供免费餐具,仅提供收费餐具。
  消协部门认为,根据《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餐饮企业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并承担相应的消毒费用,不得将该费用转嫁给消费者。餐饮企业必须向就餐者提供消毒达标的餐具、餐巾等配套设施及服务,其费用应包含在经营成本之内。因此,在《餐饮企业经营规范》实施后,消费者可以更加坚决地对收费餐具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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